兩段體式

【兩段體式】公文體式基本類型之一。公文的通用型,且為典型的格式。由“開頭十主體”構成。常用功能段是“前言段十條款陳說段”。一般用轉接語是以“為……特作如下……”過渡。常用於通知、指示、決定、條例、規定、公告等,具有指令性、知照性內容的檔案。其要素組合表現為:“事——憑一一斷”或“憑——(事)——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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