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況
案發時間:1995年7月6日
案發地點:上海市人民路169號梅家
被害人:顧敏黎(梅吉祥之妻,梅吉揚之嫂)
罪名:故意殺人罪
經過
案件發生在1995年7月6日上午,當時大雨滂沱。被害人顧敏黎39歲,當天8時許在上海人民路169號的家中被人砍成重傷,10時許,因患眼病回家休息的丈夫梅吉祥到家發現了倒在血泊中的妻子,立即撥打120送往仁濟醫院,救活妻子。接報警,警方到醫院筆錄。四個月後破案,誰都沒想到警方認定逮捕的兇手竟然是丈夫梅吉祥以及他孿生的兄弟梅吉揚。
公訴及審判
1996年2月1日,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
1997年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初一審判決: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梅吉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梅吉揚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法庭宣告時,“兩梅”當庭喊冤並提請抗訴。
1997年11月18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最初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訴狀及喊冤
18年牢獄,當事人梅吉祥不斷喊冤,還有很多人替他喊冤,其中就包括梅吉祥的辯護律師鄭傳本,原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原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王文正,退休檢察官劉炳華……
劉炳華:奔走七年喊冤退而不休的檢察官
曾在工作中劉炳華接觸到“兩梅案”,有著豐富的糾錯案件經驗的他發現此案疑點頗多,於是利用工作之餘開始密切接觸相關當事人,並仔細收集相關資料,在其確信為錯案之後,向多部門堅持反映情況。如今,當年轟動上海灘的“兩梅案”,已經過去了18年(2013年),但劉炳華始終認為“此案有真兇,兩梅系無辜”,為了“找出真兇”,他頂著各方面的壓力,苦苦奔走了七年。
鄭傳本:“兩梅案”是他至死心底都沒有落地的一塊石頭
作為“兩梅案”梅氏兄弟的辯護律師,1996年2月鄭傳本接案,一審在不公開審理的情況下判決,梅吉祥死緩,梅吉揚獲刑12年。此後,鄭傳本致函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庭,就“梅吉祥、梅吉揚”案二審提出公開開庭審理的請求,但未被法院採納。
王文正:“兩梅案”離奇程度超過了“楊乃武與小白菜”
王文正在信中寫道:“兩梅案古今中外難尋難覓,它離奇的程度大大超過了楊乃武與小白菜殺人案。如果司法機關再不儘快主動糾錯,將會給黨和政府以及中國的司法事業帶來難以挽回的負面影響。”
在王文正看來,“一審判決書寫得水平太低,存在諸多疑點”。
王文正說:“我斷定‘兩梅’(梅吉祥、梅吉揚)殺人未遂案既冤又錯,依據是充分的,經得起推敲的……但目前(2013年)的現實並不理想,鑄造錯案的領導人千方百計保面子,往往不肯糾錯,看領導顏色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