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工作日之間的間歇時間,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日結束後至下一個工作日開始的期間內所享有的休息時間。其長度應以保證勞動者的體力和工作能力得到恢復為標準,一般為15至16小時。實行輪班制的,其班次必須平均調換,一般可在休息日之後調換。在調換班次時,不得讓工人連續工作兩個工作日。
兩個工作日之間體息時間,是指勞動者在一個工作日結束後至下個工作日開始前的體息時間。我國實行8 小時工作制,勞動者享有的兩個工作日之間的體息時間一般為15~ 16小時。
兩個工作日之間的間歇時間,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日結束後至下一個工作日開始的期間內所享有的休息時間。其長度應以保證勞動者的體力和工作能力得到恢復為標準,一般為15至16小時。實行輪班制的,其班次必須平均調換,一般可在休息日之後調換。在調換班次時,不得讓工人連續工作兩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