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責任
(1)保險車輛(含投保的掛車)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實,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
(2)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後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保險車輛(含投保的掛車)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是指保險車輛全車(含投保的掛車)在停放中被他人偷走,或在停放和行駛中被劫走或被奪走,下落不明。
(3)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的必須是車輛整體,而不是車輛的局部的、部分的零件或部件;
(4)盜搶行為的實施者必須是與保險車輛或被保險人沒有利益關係的第三者(他人);
(5)保險車輛整車被盜搶自發生之日起滿3個月未被偵破,保險人方可賠償。如果車輛被盜搶未到3個月,車輛被公安部門找回,且已發生部分損失的,也屬於保險賠償責任。在保險人賠償後,被保險人應將其向第三方追償的權益轉讓給保險人。
全車盜搶險對於以下的損失不予負責:
(1)非全車遭盜搶,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被損壞;
(2)被他人詐欺造成的全車或部分損失;
(3)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保險車輛肇事導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4)被保險人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導致保險車輛被有關機關罰沒、扣押;
(5)被保險人因與他人的民事、經濟糾紛導致保險車輛被搶劫、被搶奪;
(6)租賃車輛與承租人同時失蹤;
(7)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的全車或部分損失。
保險車輛肇事導致第三者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指保險車輛在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由於被保險人或車輛使用人已經失去了對保險車輛的控制權,該車輛在被盜搶期間由他人使用所發生的一切民事行為已不在保險契約規定的保障範圍之內,因此保險車輛在被盜搶期間,無論任何人駕駛該車輛導致第三者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都不屬於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導致保險車輛被有關機關罰沒、扣押、查封:因為被保險人的非法行為均屬於除外責任,且國家機關的罰沒、扣押並未構成盜竊、搶奪行為,所以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因與他人的民事、經濟糾紛而致車輛被搶劫、被搶奪:無論公安部門是否出具保險車輛被搶劫、被搶奪的書面證明,只要是被保險人與他人因民事或經濟糾紛而導致保險車輛被搶劫、被搶奪,保險人均不負賠償責任。
盜搶險的保費與投保車輛的賠付是直接掛鈎的。根據有關規定計算賠償金額,譬如:車主購買了盜搶險及其的不計免賠,發生盜搶按100%賠付;未買不計免賠按80%賠付。但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購車原始發票、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等,每缺少一項,增加0.5%的免賠率;缺少車鑰匙的增加5%的免賠率。
還需注意的是,盜搶險承保範圍僅是車輛本身,如果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如一隻輪胎、車上導航、音響等還有發生放置在車內的現金、電腦等物品的丟失或損壞,都屬於平安盜搶險的責任免除事項。
很多車主往往都是奔著盜搶險的名字投保的,並不了解它的真正保障範圍。車主在投保前一定要弄清盜搶險的理賠門檻,避免理賠時發生紛爭。平安車險專家還提醒:許多車主為了圖方便,習慣性將《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放在車內。然而在盜搶險的保險條款中,被保險人在辦理盜搶險理賠時,如不能提供兩證及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等相關材料,索賠會很麻煩,而且還會直接影響索賠的額度。
所以保障愛車的安全,除了投保盜搶險之外,車主自身也需加強防範意識。不要將貴重物品和重要證件放置在車內,儘量選擇治安條件較好有人看管的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