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大事記
美國風險投資總體發展階段
20世紀20年代-40年代:萌芽階段
20世紀50年代-60年代:雛形階段
20世紀70年代-80年代:發展階段
20世紀90年代:高速發展階段
美國風險投資行業發展周期
20世紀70年代衰退
20世紀80年代復興
20世紀90年代初期的低潮
90年代中期和後期的熱潮
21世紀初期的衰退和調整
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最早源於美國,探其根源可追溯到20世紀的20 - 30年代,當時一些富有的家庭和個人投資者,為了求得較高的回報,向一些新創辦的公司投資,提供創業資本。40年代以來,隨著電子技術的迅速發展,美國大企業開始涉足開拓性投資領域的日益增多,投資重點開始傾向於從事與高技術相關的新產品的研製開發。與此同時,美國的一些金融機構也開始向研製新科技產品的企業提供資金,形成了最初的創業投資(風險投資)雛形。
1945年,英國誕生了全歐洲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工商金融公司。但英國風險投資業起步雖早,發展卻很緩慢。
1946年,約翰•惠特尼(J.H.Whitey)成立了第一個私人風險公司——惠特尼公司,初始資本大約1千萬美元。他杜撰了一個新詞叫風險投資(Venture Capital)。他是以共享股份的方式進行風險投資的第一人。惠特尼的一生曾為350多家企業(如康柏公司)提供過風險資金。
1946年稍後,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喬治•多威特(Georges Doriot)、波士頓美聯儲的拉福富蘭德斯(Ralph Flanders)和一批新英格蘭地區的企業家成立了第一家具有現代意義的風險投資公司——美國研究發展公司(AR&D),開創了現代風險投資業的先河。最成功的案例是投資DEC
1953年,艾森豪總統建議下國會通過小企業法案,創立了小企業管理局(SBA)
1958年,通過了投資法案創建了小企業投資公司小企業投資公司(SBIC和MESBIC)。SBIC是根據1958年小企業投資法創建的,以便為小企業發展提供長期資金。SBIC由私人擁有和管理,但要得到小企業管理委員會(SBA,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的許可、監控以及資助,SBA可提供融資擔保。
1969年,商業部非白人企業家辦公室(Office of minority Business Entrepreneurs of theDepartment of Commerce)成立了MESBIC(Minority Enterprise SBIC)與SBIC相似。它們的目的是為非白人低收入者特別是殘疾人開辦新企業提供長期資金。1986年拿到SBIC許可證的有140家企業。
1969年末股市開始迅速跌落,經濟出現衰退,尤其是美國國會把長期資本收益稅率從29%驟增到49%,這個決定給風險投資業帶來了毀滅性打擊。1969年美國風險投資規模為1.71億美元,由於增稅方案的出台,到1975年風險投資銳減到0.01億美元,僅為原來的6%。
國會終於在1978年重新調整稅率,把長期資本收益稅率從49%降到28%,這一措施使風險投資規模奇蹟般地激增。1974年美國通過了退休收入證券法,促使養老基金進行廣泛投資。1979年進一步放寬了養老基金對風險投資的限制,這不僅使養老金成為風險投資的最大資金來源,也使整個風險投資的資金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1982年美國還制定了《中小企業技術革新促進法》,通過立法,不僅規定政府按法定比例對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資助和發展經費,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創新,資助具有技術專長和發明創新的科技人員創辦高新技術企業,而且以法律的形式規定有關優惠政策,保證政策的穩定和貫徹實施,達到更大程度地吸引風險資本進入高新技術領域。從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拉動了風險投資業在80年代迅速復興。
從1992年起,美國經濟擺脫了“滯脹”的狀態,進入了持續增長階段,出現了高增長、低通脹、低失業的“一高兩低”的經濟現象。
在1991年,風險資本投向計算機硬體和系統方面的比例為12.4%,比投向軟體服務的24.8%要少得多,而與投向電話和通訊資本比例12.4%相同。
1971年,Nasdaq市場由美國全國證券交易者協會有限公司創建,這是全球第一家電子化的證券自動報價市場。使已成熟的風險型高科技企業走向證券市場,使風險資本能順利退出風險型企業,實現投資收益,繼續流動投資。美國最具成長性的公司中有90%以上在該市場上市。
1972, Kleiner Perkins Caufield and Byers was formed with the goal of providing operating advice and resources to entrepreneurs in addition to capital investment.
1973年隨著大量小型合夥制風險投資公司的出現,全美風險投資協會宣告成立,為美國風險投資業的蓬勃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風險投資在本世紀50年代以前的發展比較緩慢,真正興起是從70年代後半期開始的。
1972年,唐•瓦倫丁(Don Valentine)創辦紅杉資金(Sequoia)風險投資公司,迄今投資了超過350家新科技公司,並為投資機構管理超過7億5000萬美元。包括個人電腦革命的蘋果電腦、開創遊戲機工業先河的Atari、最有名的資料庫公司Oracle、網路硬體巨人Cisco,網路傳奇Yahoo!
1983年,美國風險投資數額達到30億美元
1985年1月11日,我國第一家專營新技術風險投資的全國性金融企業--中國新技術企業投資公司在北京成立。
1986年,政協"一號提案"為我國的高科技產業和風險投資發展指明了道路,為我國的風險投資業又掀開了新的一頁。
1995年,美國擁有600多家大小不一的風險投資公司,合作的資金總額高達435億美元,為美國創
建了包括Apple、Intel、Microsoft在內的一大批名牌高科技企業。
1996年實際成交了1500多項投資,涉及資金300億美元。截止到1996年底,在美國境內
尚有風險投資支持的3000多家公司依然由個人持有。
1999年,美國風險投資數額達到356億美元
2000年,美國風險投資數額達到688億美元,占全球72%
2002年,美國風險投資總額下降了46%,降至203億美元,明顯低於2001年的377億美元。遠不如1999與2000年極盛時期。但依然是歷史上投資額第四位最高的年份。
法國於1979年創建了創業投資(風險投資)公共基金。80年代以來,法國政府一方面不斷增加國家財政對創業投資的支持
1994年,英國的創業投資額為20.74億英鎊,占其國民總產值的0.73%,僅次於美國。
1983年,"歐洲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協會"(EVCA)成立,這是一個完全獨立的跨國民間組織,有成員121個。
1992年,以色列政府為了進一步促進創業投資事業的發展,設立了1億美元的約茲瑪創業基金(風險基金),同時成立了國有獨資的約茲瑪風險基金公司,掀起了以色列創業投資發展的第一個高潮。
為了扶持高技術中小企業,日本於1951年出來了風險企業開發銀行,向高技術風險企業提供低息貸款,從而揭開了日本創業投資業發展的序幕。
台灣的創業投資始於1984年,是在《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正式頒布實施以後發展起來的。1984年11月由"行政院"開發基金與交通銀行共同籌資8億元成立創業投資事業種子基金,1986年由該種子基金投資成立漢通創投公司,政府的投資總計新台幣24億元。
新加坡的創業投資活動始於20世紀80年代初。1983年第一家當地創業投資基金成立。1985年政府成立了EDB(經濟發展委員會)創業投資基金,並出台了稅收優惠措施。
新加坡創業投資協會(Singapore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成立於1993年5月,其功能是反映創業投資業界的意願,促進新加坡創業投資事業的發展。SVCA現有會員40個,
美國1978年勞工部的《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規定,允許養老基金有條件地介入創業投資事業;第二,1978年、1981年兩次下調長期投資所得稅,從49%降到了20%
1991年的創業投資支持的高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又掀起了新一輪的高技術浪潮和創業投資大發展,
1996年,美國創業投資投向領域為:信息技術(60%),生命科學(22%),技術含量較低的行業及其它領域(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