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展開幕
8月9日晚,十一屆國展預展及頒證儀式在中國美術館舉行 。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文聯主席孫家正,中國文聯黨組書記、副主席趙實,中宣部副部長景俊海,文化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楊志今,中國文聯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屹,中國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左中一、夏潮、李前光,中國國家博物館館長呂章申,中國文聯副主席楊承志,中國文聯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郭運德、陳建文,中宣部文藝局副局長孟祥林,中國文聯辦公廳副主任鄧光輝,中國美術館館長吳為山,中國國家圖書館副館長、國家典籍博物館常務副館長李虹霖,中國書法家協會名譽主席沈鵬,中國書法家協會主席張海,中國書法家協會六屆五次理事會的全體理事,參加國展論壇的專家學者,獲得十一屆國展優秀作品的作者等數百人參加。預展儀式由中國書法家協會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陳洪武主持。簡約的儀式中,蒞會領導和嘉賓為獲得本屆國展優秀作品的作者頒發證書,鼓勵他們立足傳統,潛心經典,磨礪求新,創作出更多文質兼美、藝文並重的優秀作品。
預展儀式上,李屹在講話中對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組織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他說,針對本屆國展業界期待、社會關注的實際,中國書法家協會把握正確的藝術導向,改革評審機制,嚴密評審流程,實現了科學規範評審;採取系列措施,淨化評審環境,做到了講規矩、守紀律,鼓清風、揚正氣,傳播正能量;樹立行業新風,轉變工作作風,將服務廣大書法家放在首位,贏得了廣大書法家的信任,增強了中國書協的凝聚力;將本屆國展作為一個系統工程來規劃與運作,開展“書法公益流動大講堂”,舉辦“名家邀請展”,聯合舉辦古代系列展覽,開設論壇、講座等,拓寬了國展的功能與內涵,譜寫了當代書法發展里程中的華彩篇章。
張海在講話中說,十一屆國展是一個新的歷史起點,我們要通過自身的努力,重塑書法藝術的純粹與高雅,創作出有筋骨、有品格、有分量的書法作品來溫潤心靈、啟迪心智、凝聚社會正能量。他還說,在全球文化戰略的背景下,以民族文化復興為己任,努力以高尚的職業操守、高雅生動的優秀作品贏得人民民眾的喜愛和歡迎,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凝神聚力,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頒發證書後,孫家正、趙實、景俊海、沈鵬、張海共同開啟“國展之燈”,全體嘉賓參觀展覽。
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共分兩個展覽系列:當代書法展覽系列包括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和當代書法名家邀請展。中國書協以公平、公正、公開為評審原則,以“植根傳統,鼓勵創新,藝文兼備,多樣包容”為方針,創新評審機制,嚴明評審紀律,規範評審程式,評出了本屆國展的入展作品與優秀作品。當代書法名家邀請展不僅邀請到了為當代書法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的沈鵬、歐陽中石、李鐸先生等老書家,還通過學術提名、專家投票的方式推舉業界有代表性的書法名家作品參加國展。邀請展的設計以年齡為序,線狀呈現當代老、中、青三代書法家的藝術成果,開啟了充分尊重、關注老書家與資深書家,熱情關懷、扶持青年書法才俊的持續健康發展的新風尚,凝聚力量,共謀書法發展盛業。這兩類作品將分別於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圖書館展出,通過展覽的形式誠懇接受廣大觀眾的檢視和品評。國展期間,中國書協組織系列論壇,圍繞當代書壇的焦點熱點,展開學術研討。古代書法展覽系列包括舉辦國家博物館典藏甲骨文金文書法特展,國家圖書館典藏碑帖善拓書法特展、敦煌遺經書法特展、近現代名人手稿特展,結合故宮博物院90周年院慶推出的“石渠寶笈”書法特展。以上五個展覽在各藏品單位舉行,各展覽都附以著名學者及專家的相關學術講座等配套活動。
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寄託著深沉的社會期待,呼喚著書壇更多的人文關懷、更深刻的學理思辨,並昭示著當代書法發展新時期跨越的格局與氣象。書界同仁當力戒浮躁,不斷奮勉,以中華民族文化復興為己任,將自身對時代的感恩、對傳統文化的敬畏、對書法藝術的深刻體悟融化在筆墨中,創作出具有時代審美與人文內涵的作品,承擔起歷史使命和責任,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組織機構
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書法家協會
聯合主辦: 華影傳媒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中國文聯書法藝術中心
協助承辦: 北京華影會書畫院
深圳市書法家協會
組委會
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組委會由中國書法家協會和聯合主辦單位等共同組成。
評審會
評審程式
1、由中國書法家協會組成本次展覽評審會,制定評審細則、評審工作流程和評審守則,明確違規的處理辦法 。
2、本屆國展分書體評審。書法、篆刻作品評審初步定於2015年5月下旬舉行;刻字作品初步定於2015年4月份進行初評,5月份終評。
3、評審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通過初評、複評和終評,從來稿中評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後選出入圍優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階段,面試。入圍優秀作品的作者參加現場創作與文化考查,按本屆國展參評作品、現場創作和文化考查進行綜合評分,最終評出優秀作品42件。評審結束後,及時公示評審結果。
4、對所有入圍優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進行抽查面試。加大抽查面試的比重,嚴厲處理代筆和抄襲行為。凡經面試確認非本人創作者,中國書協將取消其在本次展覽中的入展、優秀資格,三年內禁止參加中國書協主辦的任何展覽,同時將面試結果刊登在中國書協網站及相關專業媒體。凡接到面試通知後未按規定時間到場面試者,視為放棄入展、優秀資格。面試通過者,往返交通費由中國書協負責(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發現臨摹、抄襲已在公開出版物發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聯),取消入展、優秀作品資格。
5、文字審讀:評審中,加強對書寫內容、文字正誤、篆法、草法的審查。提倡文化內涵,注重文字規範。自作詩文優秀者,在同等藝術水準情況下,優先作為入展和優秀作品的條件。
6、評審以作品的藝術質量為第一要素,鼓勵作者專心致力於藝術創作。凡在形式製作上過度拼接貼上、染色做舊、故意塗抹等,該作品在評審中將會受到減分影響。
書法初評評審委員會
主 任:張 海
副 主 任:申萬勝、吳東民、何奇耶徒、張業法、聶成文
秘 書 長:張陸一、劉 恆
副秘書長:王 彥
委 員:(按姓氏筆劃排序)丁申陽、於小山、於恩東、韋斯琴、劉洪洋、劉顏濤、李 嘯、何來勝、何昌貴、宋華平、張建會、張錫良、陳大中、陳扶軍、陳忠康、苗培紅、趙雁君、徐 海、徐利明、郭 偉、韓少輝、鑄 公、戴 躍
書法終評評審委員會
主 任:張 海
副 主 任:何應輝、張改琴、陳振濂、胡抗美
秘 書 長:張陸一、劉 恆
副秘書長:王 彥
委 員:(按姓氏筆劃排序)王友誼、毛國典、龍開勝、劉月卯、劉洪彪、孫曉雲、李木教、李有來、李剛田、楊明臣、吳 行、吳振鋒、張 繼、張桂光、陳加林 、顧亞龍、曹寶麟、鮑賢倫、翟萬益、薛養賢、戴 文
篆刻評審委員會
主 任:張 海
副 主 任:劉一聞、熊伯齊
委 員:(按姓氏筆劃排序)王 丹、許雄志、范正紅、趙 熊、謝欽銘
監審委員會
主 任:陳洪武
副主任:王家新、蘇士澍、吳善璋、趙長青
秘書長:曹建明、潘文海
委 員:(按姓氏筆劃排序)紀光明、運其瑞、李 力、李運熙、張銅彥、陳治元、韓戾軍、漆 鋼
刻字初評評審委員會、監審委員會
評審會主任:張 海
評審會副主任:唐雲來
評審委員:(按姓氏筆劃排序)王志安、李文寶、李勝洪、張公者、陳 輝、林 濤
監審委員:沈岩松、張 之
刻字終評評審委員會、監審委員會
評審會主任:張 海
評審會副主任:陳秀卿
評審委員:(按姓氏筆劃排序)劉德宏、孫 璘、李庶民、汪德龍、羅 江、竇維春
監審委員:曹建明、李 力
面試評審委員、監審委員、學術媒體觀察員
面試主持人:陳振濂
書法評審:王學嶺 華人德 李剛田 陳振濂 徐利明 曹寶麟 熊伯齊
篆刻評審:李剛田 陳振濂 徐利明 熊伯齊
刻字評審:王志安 陳秀卿 唐雲來
文化考查評審:朱以撒 張金梁 姚國瑾
監審委員:劉金凱 張銅彥
學術、媒體觀察員:陸明君 鄭培亮 朱培爾 王登科 蔡樹農 黃俊儉 孫 超 張志強 范秋晗 范國新 高 森
學術、媒體觀察委員會名單
主 任:言恭達
副 主 任:潘文海、李世俊、張天弓
秘 書 長:鄭培亮、朱培爾
學術觀察:
中國書法家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張天弓
中國書法家協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陸明君
媒體觀察:
《書法報》社社長 舟恆劃
《中國書法》雜誌社主編 朱培爾
《中國書法報》社副主編 王登科
《書法導報》社副總編 姜壽田
《美術報》首席記者 蔡樹農
《書法》雜誌責任編輯 楊 勇
《中國書畫報》 曹玉文
《美術報》 俞 越
《書法報》 孫 超
中央數位電視書畫頻道 張精華、張志強
中國書法家協會網 范秋晗、范國新
中國文藝網 高 森
獲獎入展
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面試工作於2015年5月30日圓滿結束。根據評審規則,在監審委員,學術、媒體觀察員的全程監督下,全體優秀入圍作者經過了文化考查、現場創作兩個環節的面試,經評審會現場打分,根據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產生出42名優秀作品作者名單。現將優秀作品作者名單公布如下:
優秀作品作者名單(書法)(共37人)
張誌慶(河北) 李良東(江西) 張勝偉(陝西) 蔣樂志(山東) 張愛萍(江蘇) 高 岩(山東) 汪敦銀(湖北) 曲慶偉(黑龍江) 鄭長華(黑龍江) 艾 青(福建) 張平均(河南) 歐陽荷庚(江西) 劉山林(江蘇) 喬延坤(河南) 林景輝(福建) 李國慶(黑龍江) 許全業(福建) 徐右冰(北京) 王大禾(浙江) 王志立(河南) 王道國(廣東) 耿靈閣(河南) 張志鴻(山東) 劉洪鎮(廣東) 孫東波(山東) 朱河山(北京) 王 璽(上海) 劉小龍(甘肅) 李國勝(河北) 許 達(江蘇) 馬小傑(重慶) 李 明(北京) 李守銀(江蘇) 明松華(湖北) 葉韶霖(福建) 劉廣文(廣東) 何巧忠(福建)
優秀作品作者名單(篆刻)(共4人)
陳 寰(湖南) 張 威(遼寧) 文 佐(湖南) 韓 東(北京)
優秀作品作者名單(刻字)(共1人)
鄭登南(福建)
入展公示名單(書法)(共623人)
2015年5月16日至25日,歷時10天,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初評、複評、終評評審工作在北京圓滿結束。
本屆國展共收到作品42572件,其中河南省來稿4264件,山東省來稿4096件,安徽省來稿3804件,江蘇省來稿3055件,廣東省來稿2631件。本屆國展評審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把握正確的藝術導向, 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承續中華文脈,陶鑄時代審美;以植根傳統、鼓勵創新、藝文兼備、多樣包容為審美要求,以公平、公正、公開為評審原則,努力推出精品和人才。經評審會嚴格評審,共有703件作品入展(其中書法作品623件,篆刻作品60件,刻字作品20件) 。
北京(23人):程 度 方 放 高 昂 郭志全 國騰飛 康寶輝 李 彬 李 明 劉孝龍 劉小明 潘安德 龐 岩 史全富 王登峰 徐右冰 楊 寧 楊時億 張 力 趙廷山 趙望來 周本剛 朱河山 朱西林
黑龍江(18人) :蔡興洲 崔海芳 段發中 高 凡 李 博 李國慶 李文志 馬 碩 潘 瑞 錢松君 曲朝陽 曲行文 曲慶偉 田毅銘 王振坤 於 皓 張國忠 鄭長華
吉林(8人):劉 滌 倪俊冬 宋旭安 王利武 王鐵成 王喜福 王穎軍 於全能
遼寧(32人):白玉山 崔長武 董曉祺 馮 岩 耿 軍 來常新 李華騫 李京臣 李 琪 劉 睿 劉晏君 劉長龍 邱 迪 師慶華 孫萬民 汪德旭 王愛軍 王 鋼 王冠軍 王 宏 王軍軒 王鐵軍 王鐵偉 肖光豪 肖 楠 許 彪 燕力偉 余焰華 張逢波 張福有 趙功元 趙運達
天津(4人):馬根明 邵佩英 於浩泳 周鳳海
內蒙古(8人):白旭豐 范海波 雷 平 孫加俊 王厚孝 王松松 葉滿宇 張志偉
新疆(3人):李 良 王紀林 楊曉剛
寧夏(4人):陳國鴻 劉銀安 潘志騫 楊 華
青海(3人):李炳築 任學軍 謝全勝
甘肅(17人):陳子強 杜 偉 樊宏康 韓建文 賈 岩 蔣立偉 劉小龍 馬堆榮 沈 澎 陶方博 王 琛 王述賢 王永斌 衛 瑋 楊寶泉 張旭瑞 張振虎
陝西(13人):高立軍 況冬冬 李詠奉 梁 鏞 梁照宏 劉 偉 呂全斌 徐曼娜 薛小舟 嚴書鴻 張勝偉 鄭存才 周建旭
四川(27人):曹運軍 曾昌盛 陳爾榮 陳 亮 陳文建 龔曉斌 古英俊 郭 昤 胡尚進 李小軍 李在兵 廖天東 凌燦印 劉洪健 劉 靜 呂 楠 唐 龍 王堂兵 王 瑜 溫茂林 肖 剛 楊江帆 楊燕剛 張軍文 張遠大 鄭光文 周汝成
重慶(9人):程明亮 何永波 胡光緒 胡正好 梁正文 羅小松 馬小傑 王成金 朱 睿
貴州(7人):鄧 楊 馮澤松 韓繼忠 申學軍 萬 江 姚永軍 張洪榮
雲南(2人):羅思寶 王嘉勇
山西(12人):馮少鵬 冀振江 李愛玲 李大剛 李樹榮 劉連傑 王旭升 溫鵬飛 薛天喜 苑慧平 張嘉傑 張劍鋒
河北(45人):杜繼才 杜占存 關建洲 郭立軍 郭亞林 國利輝 侯大利 花建明 李國勝 李國月 李文閣 李玉江 劉朝輝 劉 方 劉世斌 劉曉軍 劉志久 羅 鋼 馬永林 龐智廣 平保龍 秦 鋒 王 浩 王建勛 王 墉 徐榮普 許春光 楊為平 姚靜濤 殷亞利 於銘洪 於曉中 張愛兵 張德君 張福增 張復生 張國強 張江川 張明利 張秀國 張 旭 張誌慶 張中青 趙華斌 鄒紅喜
山東(58人):陳 傑 陳金玲 陳希軍 陳孝明 成 棟 程祥忠 房慶樹 高 岩 胡建基 蔣春民 蔣樂志 荊德傑 李成峰 李方振 李海亭 李銘強 李永鋒 李增偉 劉德龍 劉德先 劉魯旭 劉文林 劉志勇 路 灝 呂濟智 馬 剛 倪和軍 宋增秋 孫東波 孫明建 孫雲層 孫占忠 田 超 萬慧永 王德聖 王 建 王 凱 王青松 王元豹 王兆會 王志軍 魏緒明 徐喜鋼 徐雪峰 許文遠 薛兆東 楊 健 尹秀波 於永江 戰欣業 張春曉 張流源 張其亮 張西同 張長峰 張志鴻 張子健 趙家興
河南(57人):蔡衛紅 常 潔 陳 祺 陳長中 杜國庫 耿靈閣 胡曉文 黃 鳴 賈 航 亢 帆 李國明 李 玲 李 煒 李 岩 劉 傑 劉聚森 婁紅衛 馬健中 毛清民 牛超群 鈕偉濤 喬延坤 任奎傑 史大作 史煥全 孫慧軍 譚振聲 田雲峰 王紅衛 王紅戰 王旗文 王志立 吳 剛 武盼龍 謝甲隨 徐公正 閆永紅 楊 城 楊素珍 楊 偉 袁利偉 岳偉佳 張琛義 張付春 張紅傑 張 鴻 張利安 張 明 張平均 張 威 張義文 張蘊慧 趙豐傑 趙來勇 趙泉有 鄭 權 周紅軍
安徽(30人):常道淮 丁文你 丁子同 范亞東 范志華 韓玉美 候仁明 蔣 奎 金 勇 凌 嵐 劉邦景 劉 猛 路思良 呂 軍 苗太林 任 娟 阮元慶 沈華峰 汪敏文 王春昉 王立場 文安發 吳前琪 薛曉東 楊小賀 姚志軍 葉 靖 殷海書 張兵民 張勝奇
江蘇(54人) :曹元偉 陳劍峰 陳忠軍 范 祥 馮曉龍 耿敏霞 郭志榮 黃 鑫 賈安明 江孝龍 李德會 李世水 李守衛 李守銀 林永水 劉錦益 劉鏤石 劉山林 劉薪航 陸成榮 陸 華 馬 亞 龐偉龍 錢玉清 邵 勇 沈洪軍 蘇險峰 提俊豐 佟士委 王家任 王 潔 王潤松 王曉明 王子軒 吳建軍 謝觀球 徐 勇 許 達 郁 楓 張愛萍 張 揮 張建祥 張一冰 張永鋼 趙 國 趙 軍 趙立志 周光喜 周 易 周裕評 朱沈彧 朱亞群 鄒國美 左建東
上海(5人):唐建平 王 璽 張潔明 張衛東 朱國平
湖北(14人):敖啟權 畢雲楊 韓 勇 黃文泉 雷白平 劉千書 明松華 宋衛東 汪敦銀 王 勇 肖 燦 肖啟富 張大軍 張 暉
湖南(41人):柏元文 曹 輝 曾偉子 曾文軒 陳山河 陳陽靜 陳毅華 陳 宇 程 仁 戴馥芳 范 琛 方峻峰 龔曉秋 何宗國 胡思群 黃呂平 金克學 李建軍 李建人 劉武彪 劉曉斌 劉正勇 羅 暉 歐陽維忠 彭卉軒 沈磊辛 石小特 譚必清 譚立軍 譚志剛 王海文 王永智 魏先科 伍 劍 夏碧波 熊 偉 徐 馳 易志斌 鍾國林 周 曄 鄒德理
江西(34人):蔡長遠 曹政鴻 程向陽 戴光輝 賀家龍 胡元生 胡中良 黃國柱 黃洪波 黃新天 李建明 李良東 李勇鋼 劉雲根 羅華華 馬於強 聶元濤 歐陽荷庚 陶家鴻 王建民 肖文經 謝部生 熊玲琴 楊 輝 楊劍章 楊 津 易如林 余科新 余圓筆 喻石堅 翟玉梅 張華武 周 俊 朱景發
浙江(33人):蔡祖鵬 陳洪大 陳 煬 方圓圓 霍旭文 蔣振喜 金 弋 李方富 林光進 林家樂 林占維 婁東昇 婁光林 樓紹榮 駱 煒 呂慶川 潘秀益 沈建良 帥 宵 王大禾 王志良 王忠軍 鄔錫明 吳通正 吳志仲 徐方略 徐顯錦 徐亞東 楊宇力 袁修廣 章高均 朱大焱 朱明輝
福建(21人) :艾 青 曾錦溪 陳向榮 出培陽 范泰和 何巧忠 胡基祿 胡溫平 李旭東 林傳生 林建崟 林景輝 林明雨 施育煌 吳國雄 肖朝暉 謝育樺 許全業 葉韶霖 余國聯 張聰明
廣西(12人):陳 剛 陳炎權 黃業彬 梁壽明 劉蒙平 歐伯城 石 鋒 石雲端 蘇湘發 唐少平 謝光輝 楊科雲
海南(1人):馮 偉
廣東(28人):陳兆錦 鄧文沖 馮永勝 何溉華 黃顯霖 賴金水 賴廷階 藍昭城 李錦綿 林文欽 劉廣文 劉洪鎮 劉鵬飛 盧少武 蒙仁甲 彭雙龍 邵楚群 史志偉 孫泳輝 王道國 謝漢仁 謝松松 謝揚科 葉 清 游少駒 於瑞歡 鄭 楠 周紅釗
入展公示名單(篆刻)(共60人)
北京(2人):韓 東 王士乾
黑龍江(3人):鮑守華 李 侃 湯忠輝
遼寧(12人):陳 超 陳躍績 叢 建 丁 宇 關 鋒 韓 明 姜 勇 李兆林 梁宏偉 隋邦宏 楊 宇 張 威
天津(1人):韓 龍
陝西(1人):路 旭
四川(1人):許 棚
重慶(1人):張弘呈
河北(3人):劉永清 施 展 孫長明
山東(3人):陳 靖 賈長慶 王 瑞
河南(4人):曹有福 李 勇 唐詠聲 王建國
安徽(1人):戴 武
江蘇(8人) :陳伯舸 戴寒剛 顧大可 林 爾 毛洋洋 潘 鋒 汪貽廣 王肇凡
上海(2人):李 昊 吳鐵群
湖北(1人):魏曉偉
湖南(7人):陳 華 陳 寰 林 傑 萬列平 文 佐 吳賢軍 朱 江
浙江(5人):陳 巍 費胤斌 胡裔濤 林李陽 王 勛
廣東(3人):黃 六 馬 榮 王 逸
台灣(1人):林滄池
入展公示名單(刻字)(共20人)
北京(1人):李艷梅
黑龍江(1人):姜子太
陝西(3人):薛 鑫 宋小玲 馮 英
雲南(1人):吳有亮
山西(1人):趙旌睿
河北(1人):趙文緒
山東(2人):竇浩生 王亞一
河南(1人):韓永芳
安徽(1人):黃 寶
上海(1人):鍾 婷
湖南(1人):巢雄輝
江西(2人):周 俊 季柳根
浙江(2人):陳其增 項長春
福建(1人):鄭登南
廣西(1人):蘇開科
徵稿要求
投稿範圍
年滿18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海外華人均可自由投稿。
作品要求
(1)內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詩詞、楹聯、文賦等(須標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釋文),提倡自作詩詞聯賦。書寫古代詩文者,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要保持內容的相對連貫、完整。
(2)規格:投稿作品分為書法、篆刻、刻字三個部分。
書法部分:書法作品請投寄作品原件,書體不限,尺寸為8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248cm,寬度不超過129cm),一律為豎式。小字類作品(如小楷)尺寸為4尺整張以內(高度不超過138cm,寬度不超過69cm),一律為豎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過35cm,長度不超過248cm。冊頁作品尺寸每頁高寬不超過40cm,頁數不超過12頁。手卷、冊頁作品入展數量不超過總數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請勿裝裱(冊頁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兩個以上邊款,貼在4尺對開的豎式宣紙上。評審結束後由組委會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參展,原石展出後由出資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視為放棄入展資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質為木質,尺寸不小於0.16㎡,長、寬不超過60cm。刻字作品初評採用照片評審,一律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時請附上作者書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紙以內,書體不限),以作評審參考。郵寄時請在信封上註明“刻字”字樣。入選後由中國書協通知,寄原作參加終評。
投稿數量
每位作者根據自己擅長的書體投稿(每一種書體限投稿一幅),投稿總數不得超過2幅。徵稿期間不辦理換稿、退稿等事宜。
展覽
中國美術館 2015-08-10----2015-08-17
國家博物館 2015-08-10----2015-08-20
國家圖書館2015-08-10----2015-08-20
故宮博物院 2015-08-10----2015-08-20
出版
十一屆國展開幕式之前出版《全國第十一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作品集》共3冊:特邀作品集,獲獎入展作品集上、下冊,書法出版社出版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