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海洋是人類共同的財產。1993年2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第17屆大會通過了一項關於號召各國共同舉辦“國際海洋年”的決議,並向聯合國大會提請建議。聯合國認識到海洋、海洋環境、海洋資源和海洋持續發展的重要性,1994年12月聯合國第49屆大會通過了這項由102個成員國發起的決議,宣布1998年為“國際海洋年”。在這項決議中,聯合國要求世界各國作出特別努力,通過各種形式的慶祝和宣傳活動向政府和公眾宣傳海洋,提高人們的海洋意識,強調海洋在造就和維持地球生命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強調保護海洋資源與環境的重要性,保持海洋的持續發展和海洋可再生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海洋國際合作。
1997年7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將“海洋——人類的共同遺產”作為“國際海洋年”主題的建議,並將7月18日定為“世界海洋日”。“國際海洋年”以及“世界海洋日”,是世界各國加快進軍海洋的一次全方位行動。
相關介紹
世界上已有不少國家設立與海洋有關的節日。日本自1941年起,規定7月20日為海洋紀念日。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後,日本國會立法將每年的7月20日確定為海洋日。另外,日本還將每年的7月27日定為藍海節。屆時,日本沿海都市都將舉辦藍海節。英國則將8月24日定為海洋節,並邀請各國參加。每年的5月22日是美國的海運節。另外,美國還將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一定為哥倫布日,以紀念哥倫布在美洲登入。除此之外,安哥拉的漁民島節、菲律賓的捕魚節、巴西的海神節、希臘的航海周等世界各國舉辦的海洋節慶活動,都為我國提供了很好的經驗,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在我國部分沿海地區,每年也都舉行各種隆重的海洋節慶活動。每年7月,山東青島都將舉行青島海洋節,浙江省象山縣每年舉辦開漁節,中國海洋文化節已在浙江岱山縣成功舉辦了多屆。如今,為進一步增強國民海洋意識,為我國建設海洋強國打下堅實基礎,促進我國海洋事業又好又快發展,設立一個全國性的海洋節日,成為海洋工作迫在眉睫的任務。
中國海洋節
早在1998年“國際海洋年”期間,我國政府就積極參加國際社會為迎接“98國際海洋年”而舉辦的各類活動,發布了《中國海洋政策白皮書》,並開展了系列宣傳活動。國家海洋局與多部門聯合主辦了“98國際海洋年”大型宣傳活動,在全國引起了強烈反響。此後,沿海民眾普遍將每年的7月18日作為我國的海洋日,自發組織各種紀念活動。目前,我國沿海各地圍繞7月18日舉行海洋宣傳活動已成慣例。2008年,國家海洋局決定啟動“全國海洋宣傳日”活動,將時間定於每年的7月18日,並成立了“全國海洋宣傳日”組織委員會。每年的7月18日,組委會都將統一部署,組織不同主題的大型海洋宣傳活動。目的在於通過連續性、大規模、多角度的宣傳,以全民參與的社會活動為載體,以媒體宣傳報導為介質,構建海洋意識宣傳平台,主動傳播海洋知識,挖掘、傳承海洋文化,引導輿論關注海洋熱點問題,促進全社會認識海洋、關注海洋、善待海洋和可持續開發利用海洋,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