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國土地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土資源部組織的專業資格考試,從2006年起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內容以《全國土地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不指定考試教材。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基礎、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五個科目,全部實行閉卷考試。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4、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備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考試成績管理
單科合格成績實行三年有效,滾動管理。連續三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迎考科目的合格者,可取得國土資源部統一印製、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
考試時間
2011年度土地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預計於9月份舉行
考試日期  | 時間 | 科目  | ||||||
9月份 | 08:30-09:30 |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 ||||||
10:30-12:00 |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 |||||||
14:30-17:00 |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 |||||||
9月份 | 09:00-11:30 |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 ||||||
14:30-17:00 |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