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署[1996] 7號 新聞出版署1996年3月19日發布
有關音像出版單位:
現將《全國優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評獎工作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全國優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評獎工作暫行辦法》
全國優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評獎工作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教育音像出版事業的健康發展,繁榮我國的音像市場,鼓勵和引導音像出版單位編撰和出版更多高質量、高水平的教育音像出版物,更好地為我國教育和科研服務,為科教興國服務,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組織領導
評獎工作由新聞出版署和國家教委共同組織,設組委會和評審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組委會由主辦單位有關領導和專家組成;評審會由學校、科研機構和音像出版部門的專家、學者組成。評獎工作每兩年舉辦一次。
第三條 凡屬教育類音像出版物均可參評。評選種類分為: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社會教育。
第四條 評獎標準
(一)內容質量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內容科學,藝術水平較高,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報評獎。
1.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對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創造性地研究和探討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有推動和促進作用。
2.內容科學、理論聯繫實際,能夠反映科學技術和學科發展水平。
3.符合教學法原則,最佳化教學過程,解決教學重點、難點的實際效果突出。
4.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匯集和整理具有保留價值的傳統文化成果。
5.對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質能起到積極促進作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
6.對青少年進行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團隊精神教育及形勢教育效果突出。
(二)技術質量
1.錄音帶質量
(1)磁帶的電性能、機械性能、帶盒尺寸、重量等均符合有關標準(參見國家標準GB11956GE表1、2,GB3791;專業標準ZBM71001-88表1、71002-89表1)。
(2)聲音質量:節目中不能有斷音、漏音或複音,放音時不能出現接頭聲、打火聲和各種雜音,不應有嚴重失真和明顯走調。
(3)電性能標準:音帶無信號部分噪聲電平不劣於一48dB(A計權);最大音量不超過峰值+4dB(0dB為250納韋伯/米)。
(4)外觀質量:帶盒無毛刺、劃傷、氣泡、裂紋及破碎現象;內盒兩面的盒貼不能脫膠、歪斜;盒貼和盒封的印刷文字和圖象應清晰完整。文字內容和音帶內容相符;帶盒包裝(玻璃或透明塑膠薄膜)平整嚴密。
2.錄像帶質量
畫面清晰穩定,色彩還原好,聲畫同步,聲音清晰,無明顯噪音、雜音、斷音、漏音或複音,不得有嚴重失真或明顯走調,語音、語調正確。
視頻輸出電平=1.0Vp-p;同步電平=0.3Vp-p±9mV;色同步電平=0.3Vp-p±9mV。
3.封面設計主題明確,標題醒目,格調高雅,設計規範。帶盒包裝平整嚴密。
第五條 申報和評審
1.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評獎標準申報備選出版物,並經主辦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後報送評獎辦公室。
2.凡申報參評的出版物,每種須填寫優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評獎申報表,並附兩名具有高級職稱非本單位專家推薦意見。
3.評獎辦公室組織學科專家和音像出版方面專家進行審核。
4.經過審核的出版物,由專家組成的評審會進行評議、審定。
5.評審會的評定結果,經新聞出版署和國家教委核准後公布,並由新聞出版署和國家教委統一頒獎。
第六條 評獎等級和辦法
1.評獎等級分為一、二、三等獎,共三等級。
2.獎勵辦法:由頒獎部門向獲獎出版物的出版單位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狀。由獲獎音像出版物的出版單位向有關人員頒發獎金,獎金數額由各社自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新聞出版署和國家教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