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顧英奇於1988年12月20日簽署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同時聲明,不受該《公約》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約束。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1989年9月4日通過。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顧英奇於1988年12月20日簽署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同時聲明,不受該《公約》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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