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租賃公司

基本信息

內資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

依據《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有關業務的通知》,對試點公司的資質有不同的規定,主要是以公司成立的時間段劃分,在2001年8月31日以前成立的租賃公司,註冊資金不得低於4000萬元人民幣;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間成立的租賃公司,註冊資金不得低於1.7億元人民幣。其它相關條件與中外合資租賃公司開展人民幣融資租賃業務的管理辦法一致。
此前,由於內資租賃公司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準入規則空白,這些公司一直承擔著稅負不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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