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中國小幼稚園春季校園安全工作的通知

五、配合有關部門繼續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 六、各地要重點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 八、各地要嚴格執行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內教基函〔2010〕11號
各盟市教育(教體)局:
目前,新學期開學在即,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切實保障和促進廣大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現就做好2010年中國小、幼稚園(以下統稱學校)春季安全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特別是安全環境和安全條件可能存在隱患的中國小、幼稚園的校舍、廁所、圍牆和校內各類設備設施等進行重點排查和整改,確保所有學校正常開學
二、指導學校完善和修訂安全預案,確保覆蓋學校安全管理各環節的安全工作責任製得到全面落實。
三、繼續深入開展創建和諧校園活動。努力建設和諧的校園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園文明,確保校園安全、衛生,建設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校園。
四、要利用開學期間組織學生上好“開學第一課”。加強對學生的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師生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繼續抓好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
五、配合有關部門繼續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採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堅決取締黑網咖,尤其要堅決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園、傷害學生事件發生。
六、各地要重點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認真做好學校食堂、學生宿舍的安全檢查和保衛工作,嚴格做好春季衛生和傳染病預防工作,各地要進一步結合規範辦學行為,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節假日和晚上補課,杜絕因大班額帶來的擁擠踩踏等安全事故。
七、 今年我區將有一定數量的學校列入“校安工程”建設範圍,各地要處理好正常教學與學校施工的關係,科學隔離施工區域和教學生活區域,嚴防因校內施工給師生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八、各地要嚴格執行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必須及時準確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決不允許瞞報、謊報和緩報。對瞞報、謊報和緩報中國小校、幼稚園安全事故的,凡經媒體報導或有舉報經查實後,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請各地各校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切實將各環節工作落實到位。我廳將從3月中旬開始不定時派工作人員赴各地進行專項督查。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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