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醫院職能:
1、承擔市婦女五期保健、兒童預防保健工作,《母嬰保健法》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
2、負責0―7歲兒童的系統管理和孕產婦系統管理工作。
3、負責全市婚前醫學檢查、婚前健康教育、婚前衛生諮詢等工作。
4、負責全市出生醫學記錄單和出生證明的領取、發放與簽發工作。
5、負責助產技術指導及產科質量評價工作、優生諮詢、計畫生育技術指導。
6、負責深入農村和企事業單位進行婦女二病(乳腺癌、宮頸癌)的普查、防治工作。
7、負責全市孕產婦死亡、兒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監測工作。
8、承擔全市兒童入園體檢工作。承擔新生兒急診急救、高危孕婦急診急救工作和預防保健的教學科研工作。
9、負責對全市基層婦幼保健人員、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的業務培訓、衛生保健技術指導和健康體檢合格證的簽發。
10、負責全市新生兒疾病篩查及業務指導等項工作。
11、負責孕產婦、新生兒醫療救治、急診、急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