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兗州市行政審批中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建制,隸屬市政府辦公室管理,內設科室有綜合科、審批管理科、監督檢查科。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授權,履行對進駐行政審批中心的部門集中辦理審批、收費事項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服務的職能。
兗州市行政審批中心於2002年5月29日正式掛牌運行,位於九州大道西段(路南),面積1260平方米。現進駐大廳17個部門,設有17個服務視窗。有109項涉企審批事項、45項涉企收費項目進駐審批中心。為方便企業和民眾,大廳有資金認證、資產評估、工商事務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
1、綜合協調審批中心政務、事務,協助中心領導做好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各類檔案的上傳下達和管理工作。
3、負責審批中心各種會議的組織安排和實施,並負責中心的對外宣傳報導、信息等工作。
4、負責信訪、保密、印鑑管理、文書檔案管理、目標管理等工作。
5、負責財務、財產、車輛、對外接待、安全保衛等後勤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業務科
1、對進駐行政審批中心的部門和審批事項、收費項目進行審查並提出初步調整意見。參與審批中心部門視窗工作人員的選配和調整工作。
2、負責審批中心各視窗辦件情況的調度、統計、分析、整理以及審批檔案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對行政審批業務定期調研,總結反饋工作計畫和意見;負責行政審批信息管理系統和各視窗微機管理等工作。
3、負責重大審批事項聯審的組織協調和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等工作;負責進駐部門審批項目附帶收費的管理和審核等工作。
4、負責審批中心運行機制、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及解釋工作;負責審批業務的諮詢服務,解答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等問題。
5、負責對審批中心各視窗單位和工作人員月考核、年度考核辦法的制定完善,並組織實施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科
1、負責行政審批中心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對行政審批中心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考勤、工作人員行為規範及衛生巡查;協助實施月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參與中心視窗工作人員的選配和調整工作。
3、協助受理對退回不予審批事項的覆核工作。
4、協助監察局駐中心監察室對檢舉、投訴有關視窗工作人員違法、違紀、不作為或亂作為行為的投訴進行受理和處理;提出停止執行職務、更換視窗工作人員等建議。
5、負責人大、政協提案、建議的督辦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