兗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將原市經濟貿易局除職工教育外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六)信息產業科 (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的職責分工。

根據濟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兗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6號)和《中共兗州市委兗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兗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兗發〔2010〕6號),設立兗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經濟貿易局的職工教育職責劃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將原市經濟貿易局除職工教育外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產業改造結合,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濟寧市經濟發展和巨觀調控的方針、政策;參與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制定及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組織實施國家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市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企業做好禁化武工作。
(七)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八)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建設;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
(十)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
(十一)負責全市建材行業管理工作,履行工業行業管理和建材使用監管職責。
(十二)負責二輕企業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文秘、保密、督查、政務公開、信息化、安全保衛、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檔案、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黨群等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提出調節近期經濟運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建議;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淘汰落後生產能力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
(四)技術改造科
負責全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五)企業管理科
指導工業企業改革和管理,負責系統企業產品質量和企業創名牌工作;負責系統企業對外合資合作工作;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市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工作;積極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保障工作;指導供電部門下達全市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組織實施工作;指導電力行業做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協調供電部門組織制訂全市年度有序用電方案。協調解決電力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電力調度;按市政府要求,做好全市市場秩序整頓工作;指導企業做好禁化武工作。
(六)信息產業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推進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業政策及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規劃,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並協調落實;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七)信訪科
負責接待民眾來訪,登記信訪事項,解答和回復民眾諮詢,協調解決信訪問題;負責收集、統計、分析、上報信訪事項及信訪信息,提出建議和意見;負責協調督察本系統企業應當辦理的信訪事項。
(八)財審科
負責機關並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
(九)行政許可科
負責全市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作業、活動許可工作;負責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低矮樹木許可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認定、工程方案審批工作;負責加工生產性廢舊金屬經營許可工作;負責新增和更新鍋爐等大型用能設備、鍋爐等大型用能設備擴容許可及核發鍋爐等用能設備操作人員上崗證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用能項目審核批准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4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股級領導職數9名、副股級領導職數4名。
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原市經濟貿易局所屬單位調整為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管理。
(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的職責分工。需報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局牽頭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後,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上報。需報省和濟寧市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審核上報;需由市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核准。
(三)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承擔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的審核申報及創新能力建設專項審核申報等有關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承擔省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的審核申報及創新能力建設專項審核申報等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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