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栓酶(β-巰基乙胺)

1.具有出血史者。 3.有出血可能性者。 3.患有腦血管病後遺症者。

【適用症】: 1.急性缺血性腦血管病。 2.突發性耳聾。 3.伴隨有缺血性症狀的 慢性動脈閉塞症(閉塞性血栓脈管炎、閉塞性動脈硬化症)。 4.振動病患者的末梢循環障礙。
【注意事項】: 注射部位出血、創面出血、頭痛、頭重感、頭暈等中樞·周圍神經症狀。 1.: 克栓酶具有降低血纖維蛋白原(fibrinogen)的作用,用藥後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緩現象。因此,治療前及給藥期間應對患者進行血纖維蛋白原和包含血小板之凝集情況的檢查,並密切注意臨床症狀。 給藥治療期間一旦出現出血或可疑出血時,應中止給藥,並採取輸血或其他措施。 2.如患者有動脈或深部靜脈損傷時,: 克栓酶有可能引起血腫。因此,使用: 克栓酶後,臨床上應避免進行星狀神經 藥封閉、動脈或深部靜脈等的穿刺檢查或治療。對於淺表靜脈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緩現象發生時,採用壓迫止血法。 3.為使患者理解使用: 克栓酶後有發生出血的可能性,因此必須將以下事項告知患者注意。 (1)手術或拔牙時,使用: 克栓酶前應和主治醫生討論。 (2)到其他醫院或部門就診時,應將使用: 克栓酶的情況告知醫生。 (3)用藥期間應避免從事可能造成創傷的工作。 4.鑒於: 克栓酶可能產生免疫耐性,使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給藥後,血纖維蛋白原濃度不降低時,停止給藥。 (2)再次給藥治療時應注意血纖維蛋白原濃度的檢查。 下列患者禁用: 1.具有出 血史者。 2.手術不久者。 3.有出血可能性者。 4.正在使用具有抗凝作用及抑制血小板機能藥物(如:阿斯匹林)者。 5.正在使用抗纖溶性制殲?。 6.重度肝或堅功能障礙及其他如乳頭肌斷裂、心室中隔穿孔、心原性休克,多臟器功能衰竭症者。 7.對: 克栓酶有過敏史者。 下列患者慎用: 1.有藥物過敏史者。 2.有消化道潰瘍史者。 3.患有腦血管病後遺症者。 4.70歲以上高齡患者。
【商品名】: 克栓酶
【用法與用量】: 成人用量首次量為10BU,以後的維持劑量可減為5BU,隔日1次。藥液使用前用100ml以上的生理鹽水稀釋,靜脈點滴1小時以上。 下列情況首次使用量應為20BU,以後的維持劑量可減為5BU; (1)給藥前血纖維蛋白原(fibrinogen)濃度達400mg/de以上時。 (2)突發性耳聾的重症患者。 通常療程為1周,必要時可增至3周;慢性期治療可增至6周,但在延長期間內每次用量減至5BU隔日點滴。
【規格】: 【包裝】: : 克栓酶為無色、透明液體。
貯法]避光、5℃下保存(但應避免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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