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黴素膦酸酯

克林黴素膦酸酯,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疏鬆塊狀物或粉末或白色結晶性粉末。

基本信息

克林黴素膦酸酯

【商品名】:弗若丁【藥品名稱】

通用名:注射用克林黴素磷酸酯
英文名:Clindamycin Phosphate for Injection
漢語拼音:zhusheyong kelinmeisu Linsuanzhi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林黴素磷酸酯,其化學名稱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醯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脫氧-L-蘇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
分子式:C18H34ClN2O8PS
分子量:504.96
輔料為氫氧化鈉。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疏鬆塊狀物或粉末或白色結晶性粉末。

【適應症】

1、本品適用於革蘭氏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染性疾病:
(1)、扁桃體炎、化膿性中耳炎、鼻竇炎等。
(2)、急性支氣管炎、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肺炎、肺膿腫和支氣管擴張合併感染等。
(3)、皮膚和軟組織感染:癤、癰、膿腫、蜂窩組織炎、創傷、燒傷和手術後感染等。
(4)、泌尿系統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腎盂腎炎、前列腺炎等。
(5)、其他:骨髓炎、敗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2、本品適用於厭氧菌引起各種感染性疾病:
(1)、胸、肺膿腫、厭氧菌性肺病。
(2)、皮膚和軟組織感染、敗血症。
(3)、腹腔內感染:腹膜炎、腹腔內膿腫。
(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宮內膜炎、非淋球菌性輸卵管及卵巢膿腫、盆腔蜂窩組織炎及婦科手術後感染等。

【規 格】

0.15g;0.3g;0.45g;0.6g(按克林黴素計)。

【用法用量】

本品可靜脈滴注給藥,也可肌肉注射給藥,給藥劑量相同。
1、成人,靜脈滴注給藥,劑量如下:
中度感染:每日0.6~1.2g,分2、3、4等劑量,每12、8、6小時一次。
嚴重感染:每日1.2~2.7g,分2、3、4等劑量,每12、8、6小時一次,或遵醫囑。
2、兒童,靜脈滴注給藥,劑量如下:
中度感染:每日15~25mg/kg,分3或4等劑量,8或6小時一次。
重度感染:每日25~40mg/kg,分3或4等劑量,8或6小時一次。或遵醫囑。
肌肉注射需將本品用生理鹽水配製成50mg/ml~150mg/ml(或每瓶加5ml生理鹽水溶解)澄明液體並即時使用。
靜脈滴注需將本品0.6g用100~200ml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液稀釋成低於6mg/ml濃度的藥液,靜脈滴注30分鐘。

【不良反應】

1、局部反應:在注射部位偶見出現輕微疼痛,長期靜脈滴注應注意靜脈炎的出現。
2、胃腸道反應:偶見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
3、過敏反應:少數病人可出現藥物性皮疹。
4、對造血系統基本無毒性反應,偶可引起中性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血小板減少等,一般輕微為一過性。
5、少數病人可發生一過性鹼性磷酸酯酶、血清轉氨酶輕度升高及黃疸。
6、極少數病人可產生偽膜性結腸炎。

【禁忌】

本品與林可黴素、克林黴素有交叉耐藥性,對克林黴素或林可黴素有過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肝、腎功能損害者慎用。
2、使用本品時,應注意可能發生偽膜性腸炎。如出現偽膜性腸炎,選用萬古黴素口服0.125~0.5g,每日3~4次進行治療。
3、本品每100ml滴注時間不少於30分鐘。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目前尚無詳細的研究資料,尚不能作出明確的判定。因此,孕婦使用本品應注意利弊。
2、曾有報導口服克林黴素150mg,靜脈滴注克林黴素磷酸酯600mg時,乳汁中出現的藥量範圍為0.7~3.8mcg/ml,因為克林黴素有可能在新生兒中引起不良反應,哺乳期婦女必須停止使用本品。

【兒童用藥】

小於4歲兒童慎用。

【老年用藥】

1、克林黴素的藥物動力學研究業已證明,口服或靜脈注射克林黴素後,正常肝腎功能的年輕患者與老年患者之間藥代動力學無明顯差異。
2、克林黴素的臨床研究還未包括有充分數量的65歲和65歲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難以判斷是否他們的臨床反應與年輕患者有明顯不同。但是,臨床經驗提示與抗生素有關的結腸炎和所見到的腹瀉(由艱難梭狀芽孢桿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發生較多(>60歲),而且是比較嚴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時,應注意仔細觀察或監測這些病人所發生的腹瀉。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增強神經肌肉阻滯劑的作用,兩者應儘量避免合用。
2、本品可增強吸入性麻醉藥的神經肌肉阻斷現象,導致骨骼肌軟弱和呼吸抑制或麻痹(呼吸暫停),在手術中或術後同用時應注意,以抗膽鹼酯酶藥物或鈣鹽治療可望有效。
3、克林黴素磷酸酯具神經肌肉阻斷作用,與抗肌無力藥合用時將導致後者對骨骼肌的效果減弱。為控制肌無力的症狀,在合用的療程中抗肌無力藥的劑量應予調整。
4、與抗蠕動止瀉藥同用時,克林黴素磷酸酯在療程中甚至在療程後數周有引起伴嚴重水樣腹瀉的偽膜性腸炎的可能。因可使結腸內毒素延遲排除,從而導致腹瀉延長和加劇,故與抗蠕動止瀉藥不宜同用。
5、氯黴素或紅黴素在靶位上均可與克林黴素磷酸酯競爭,或阻抑後者與細菌核糖體50s亞基的結合,故克林黴素磷酸酯不宜與氯黴素或紅黴素合用。
6、與阿片類鎮痛藥合用,克林黴素磷酸酯的呼吸抑制作用與阿片類的中樞呼吸抑制作用可因累加現象而導致呼吸抑制延長或麻痹(呼吸暫停)的可能,故必須對病人進行密切觀察或監護。
7、克林黴素磷酸酯與新生黴素、卡那黴素在同瓶靜滴時有配伍禁忌。
8、禁與氨苄青黴素、苯妥英鈉、巴比妥鹽酸鹽、氨茶鹼、葡萄糖酸鈣及硫酸鎂配伍。

【藥物過量】

一旦發生過量,應立即停止用藥,並予支持、對症治療,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都不能有效地清除血中的克林黴素。

【藥理毒理】

1、藥理作用:
克林黴素磷酸酯為化學合成的克林黴素衍生物,它在體外無抗菌活性,進入體內後迅速被水解為克林黴素發揮抗菌活性。
體外試驗表明,克林黴素對以下微生物有活性:
需氧革蘭氏陽性球菌:
金黃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產青黴素酶和不產青黴素酶的菌株)、鏈球菌(糞腸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
厭氧革蘭氏陰性桿菌屬:
擬桿菌屬(含脆弱擬桿菌群和產黑素擬桿菌群)和梭桿菌。
厭氧革蘭氏陽性不產芽孢桿菌屬:
丙酸桿菌屬、真細菌屬和放線菌屬。
厭氧和微需氧的革蘭氏陽性桿菌屬:
消化球菌屬、微需氧鏈球菌和消化鏈球菌屬。
2、毒理研究
(1)遺傳毒性:Ames沙門菌屬回復突變試驗和大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2)生殖毒性:大鼠經口給予本品劑量為300mg/kg,未見對動物的交配和生育力有影響。大鼠和小鼠分別經口給予克林黴素劑量高達600mg/kg或皮下注射劑量為250mg/kg,結果未見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未對妊娠婦女進行充分和嚴格的臨床研究,動物的生殖研究並不能完全預測人類的反應。
(3)致癌性:在動物上尚未進行長期致癌潛在性的研究。

【藥代動力學】

1、克林黴素磷酸酯進入機體後在血液中鹼性磷酸酯酶作用下很快水解為克林黴素。正常人的藥代動力學表明:單次靜脈滴注600mg克林黴素磷酸酯,血液中克林黴素立即達高峰,濃度為11.09±2.02mg/L,8小時血濃度為1.69±0.35mg/L;單次肌注600mg,血液中克林黴素1~2小時達高峰,濃度為5.92±1.45mg/L,8小時血濃度為2.51±0.91mg/L;有效血濃度可維持8小時以上。克林黴素磷酸酯給藥後,主要在肝內代謝,並經膽汁和糞便排泄。每6小時靜脈滴注和肌肉注射600mg,膽汁中濃度可達48~55mg/L,部分經尿排泄。靜脈滴注600mg,8小時排泄率分別為11.72±1.33%和10.51±2.68%。
2、據Physicians’Desk Refernce(54版)介紹:
(1)、本品在短期靜脈點滴結束時血清活性的克林黴素便達到峰值水平。生物學滅活的克林黴素磷酸酯迅速從血清中消失,平均清除的半衰期為6分鐘;然而,活性的克林黴素的血清消除的半衰期成人為3小時,小兒患者為2.5小時。成人肌肉注射克林黴素磷酸酯後3小時內活性克林黴素達血清峰值,小兒患者為一小時內。血清藥物濃度水平曲線可以從靜脈滴注給藥或肌肉注射給藥的血清峰濃度值獲得,對於上述的清除半衰期,血清藥物濃度水平見表1。
表1.投以克林黴素磷酸酯後活性克林黴素的血清平均峰濃度及谷濃度

劑量用法 峰濃度mcg/ml 谷濃度mcg/ml
健康成年男性 (平衡後)
0.6g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半小時,每6小時一次 10.9 2.0
0.6g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半小時,每8小時一次 10.8 1.1
0.9g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半小時,每8小時一次 14.1 1.7
0.6g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半小時,每12小時一次 9
小兒患者(第一個劑量)
5~7mg/kg靜脈滴注,滴注時間為1小時。 10
5~7mg/kg肌肉注射 8
3~5mg/kg肌肉注射 4

本組資料來自正在治療的感染患者。
(2)、對於大多數成人每8~12小時一次,小兒患者每6~8小時一次使用克林黴素,或者持續靜脈點滴克林黴素時,其血清藥物濃度可維持在體外試驗時的最低抑菌濃度之上。連續使用二次,血藥濃度可達穩態。
(3)、肝腎功能明顯減退患者,克林黴素的清除半衰期略有增大。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對清除血清的克林黴素無效。對有輕、中度肝腎疾病患者無須改變劑量。
(4)、甚至是在腦膜有炎症的患者中,克林黴素在腦脊髓液均未達到明顯水平。在老年人(61~79歲)和青年成人(18~39歲)自願者中,靜脈滴注克林黴素磷酸酯後藥物動力學研究表明年齡因素單獨不會改變克林黴素的藥物動力學(廓清率,消除半衰期,容量分布及血藥濃度時間曲線下的面積)。老年人口服鹽酸克林黴素後,消除半衰期延長至約4小時(3.4~5.1小時),年輕人則為3.2小時(2.1~4.2小時)。然而,吸收程度在年齡間並無差異,對肝腎功能正常的老年人劑量無須作調整。
【貯 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包 裝】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1支/盒,10支/盒。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WS1-(X-358)-2003Z
生產廠家:國藥集團國瑞藥業
地 址:北京市崇文區永定門外三元西巷甲12號
生產基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國慶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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