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東縣文化廣電體育局

(二)管理、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及旅遊事業;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組織、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文體活動。 (三)貫徹文化、體育產業政策和擬訂縣級文化、體育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體育產業發展;參與規劃、實施縣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指導、協調鄉鎮文化設施建設。 (四)依法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指導監督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對文化市場經營許可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監督、規範和培育市場,促進市場繁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及旅遊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及旅遊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二)管理、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及旅遊事業;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體制改革,組織、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文體活動。
(三)貫徹文化、體育產業政策和擬訂縣級文化、體育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體育產業發展;參與規劃、實施縣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指導、協調鄉鎮文化設施建設。
(四)依法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指導監督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對文化市場經營許可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監督、規範和培育市場,促進市場繁榮。
(五)指導和管理社會文化及圖書館、博物館事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文化藝術普及、圖書文獻的徵集和資源開發、古籍圖書的收藏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保護及電影放映管理等有關工作。
(六)依法進行文物管理、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文物管理事業單位工作。
(七)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監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視頻點播以及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建立審查和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頻率的規劃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危害廣播電視設施的行為。
(八)按照國家的統籌規劃、巨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全縣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規劃並管理;貫徹國家廣播電視專用網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指導全縣網路建設和開發工作。
(九)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測試和定期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推進全縣體育公共服務,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競賽,研究和指導青少年體育以及後備人才培養;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實施全縣旅遊產品開發,培育和完善全縣旅遊市場。指導、監督全縣風景名勝區,旅遊區(點)的規劃、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旅遊資源開發規劃的審核申報;負責全縣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和新建、改建、擴建旅遊區(點)項目的審核工作。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