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倫斯·蘇厄德·丹諾

克拉倫斯·蘇厄德·丹諾(1857年4月18日-1938年3月13日),1857年(中國鹹豐七年)生於美國俄亥俄州肯斯曼鎮,1938年(中華民國二十七年)卒於芝加哥,享年81歲。

律師

克拉倫斯·蘇厄德·丹諾(1857年4月18日-1938年3月13日),1857年(中國鹹豐七年)生於美國俄亥俄州肯斯曼鎮,1938年(中華民國二十七年)卒於芝加哥,享年81歲。

人物生平

1857年,克勞倫斯·塞沃德·丹諾出生在康涅狄克州的一個小鎮金斯曼,20歲時成為了一名年輕而又清貧的律師,在俄亥俄州的安多佛鎮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爭端打官司。也許從來沒有人想到,這個貌不驚人的小伙子在他60年的律師生涯中挽救了107個絞索已經套在脖子上的人的生命,並參與到當時美國最具爭議的諸多刑事案件的辯護中。

社會評價

克勞倫斯·丹諾是美國歷史上最負盛名的律師、演說家。他的律師生涯伴隨著19世紀後期到本世紀初期社會發展過程中急劇動盪的歷史階段,因此集中體現了近一個世紀以來美國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軌跡。丹諾一生所參與辯護的眾多法律案件涉及到勞工問題、種族問題、宗教問題、地域衝突問題等社會重大問題的各個方面,對美國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在他幾十年的律師生涯中,他的辯護使一百多人免除了死亡的厄運,使成千上萬的貧苦勞工得到了基本的生存保障,更使無數備受歧視壓抑的黑人獲得了勇氣和尊嚴。他以自己的不懈努力使律師這一職業不再僅僅是一種謀生和段,而是成為改造社會、關注人類、宣揚愛心、救助弱者、追求自由、激揚美德的一項崇高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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