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內外的經濟發展,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協調解決經濟運行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 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負責規劃全縣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稽察。
(五)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一些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全縣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
(六) 組織擬訂我縣振興老工業基地、縣域協調經濟發展、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負責縣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七)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縣級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縣級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
(八)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 一些問題及政策。
(九)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一些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
(十)起草涉及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
(十一)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全縣交通戰備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二)負責石油、成品油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能源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十三)負責全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縣振興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縣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全縣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酒類、肉類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拍賣、典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克山縣發改局內設綜合股、固定資產投資股、經濟運行股、商業流通股、項目稽查股5個股室,下設水庫移民管理辦公室、對外貿易辦公室和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