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原克州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局、克州廣播電視局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2、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3、加強文化體育產業發展職責。
4、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的職責。
5、加強文化、出版物市場監管職責,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6、取消已由克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增加的職責
1、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出版活動、文化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2、增加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文化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克州有關文化文物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擬訂全州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州多元化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公共服務和體制機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州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交流與合作;擬訂全州文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3、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負責保護、挖掘、弘揚各民族傳統的優秀文化藝術,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組織開展全州性重大文化活動。
4、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業產品生產;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文化體育站(室)和基層文化建設。
5、負責許可權內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工作。
6、管理全州文物保護事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7、擬訂文化市場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藝類產品,文化、出版物市場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和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
(二)體育職責
1、統籌規劃全州體育事業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州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及隊伍建設。
2、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州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3、挖掘、整理、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促進民族體育事業的發展。
4、統籌規劃全州競技體育發展,設定體育運動項目。
5、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承辦和參加各級體育賽事,指導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6、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督管理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7、統籌規劃全州體育產業、競賽產業、特殊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和組織實施。
(三)廣播影視職責
1、擬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2、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法律法規,擬訂克州廣播電影電視管理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有關經濟政策。
3、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克州境內用於廣播影視節目接收與傳送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
4、制訂全州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管理全州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承擔克州柯爾克孜族語言影視劇的譯製工作。
5、負責廣播電影電視、許可權內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6、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許可權內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7、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許可權內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8、研究制訂克州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外事工作有關規定;指導、管理廣播電影電視對國外和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承辦廣播電影電視“走出去”工作。
9、領導克州電視台、柯語譯製中心、村村通運行維護管理中心,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四)新聞出版(著作權)職責
1、負責擬訂克州有關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法規規章草案、全州新聞出版業有關方針政策。
2、制定全州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州出版、印刷、複製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總量、結構、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州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3、監管出版活動,依法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4、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等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5、擬訂克州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6、負責全州印刷業的監管。
7、指導、協調著作權管理工作;加強與疆內地州的協作,配合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查處有關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查處非法出版活動。
8、負責“東風工程”、“農家書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的管理、指導和實施。
9、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
10、承辦克州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