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化學第二定律
愛因斯坦在1905年提出,在初級光化學反應過程中,被活化的分子數(或原子數)等於吸收光的量子數,或者說分子對光的吸收是單光子過程(電子激發態分子壽命很短,吸收第二個分子的幾率很小),即光化學反應的初級過程是由分析吸收光子開始的,此定律又稱為Einstein光化當量定律。
E=hv= hc/λ
λ——光量子波長 h ——普朗克常數 c——光速
E=N0hv= N0hc/λ
N0——阿伏加德羅常數
Λ=400nm,E=299.1kJ/mol
Λ=700nm,E=170.9kJ/mol
由於通常化學鍵的鍵能大於167.4kJ/mol,所以波長大於700nm的光就不能引起光化學離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