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區信訪局

職責調整(一)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職責,推動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配合機制,充分發揮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作用。 (二)加強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信訪信息匯集分析職責,將信訪工作的重心由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組織、審查重點項目風險評估,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的針對性。 (二)負責處理人民民眾給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維護區委、區政府的信訪工作秩序;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同志向我區交辦的信訪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職責,推動建立健全信訪工作配合機制,充分發揮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作用。
(二)加強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信訪信息匯集分析職責,將信訪工作的重心由事後處理轉移到事前排查化解,組織、審查重點項目風險評估,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的針對性。
(三)加強對重大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職責,完善信訪訴求表達方式,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確保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推動民眾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的指示、規定和部署,推動全區信訪工作的發展。
(二)負責處理人民民眾給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維護區委、區政府的信訪工作秩序;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同志向我區交辦的信訪事項。
(三)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
(四)承擔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落實情況的責任,擬訂信訪督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區領導同志和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交辦信訪事項的落實,向各街鎮和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五)承擔協調處理民眾集體來區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的責任,承擔協調去市、省、進京上訪和異常突發上訪事件的責任。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
(六)綜合協調指導全區信訪工作,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推動中央、省、市、區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總結推廣各街、鎮、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指導區直各部門和街、鎮的信訪工作。
(七)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指導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
(八)建立信訪評估機制,組織並審查區內重大項目事前、事中、事後風險評估工作。
(九)承擔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
(十)協調信訪工作的宣傳、信息發布和對外交流。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信訪局人員編制為5名(均為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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