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郡縣誌》

《元和郡縣誌》

《元和郡縣誌》,原名《元和郡縣圖志》,唐李吉甫撰,是我國現存最早又較完整的地理總志。

基本信息

作者介紹

《元和郡縣誌》,原名《元和郡縣圖志》,唐李吉甫撰,是我國現存最早又較完整的地理總志。李吉甫(758-814年),字弘憲,趙州贊皇(今河北贊皇)人,官至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針對當時藩鎮割據的形勢,他認為“成當今之務,樹將來之勢,則莫若版圖地理之為切也”,故於唐憲宗元和八年(813年)撰得《元和郡縣圖志
》四十卷,另有目錄二卷,共四十二卷。

內容

《元和郡縣圖志》以貞觀時劃分的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淮南、江南、劍南、嶺南、隴右等十道為綱,配以憲宗時的四十七鎮,分鎮記述了各鎮所屬州縣的等級、戶口、沿革、四至八到、貢賦、山川形勢、鹽鐵、墾田、水利設施、軍事設施、兵馬配備等。每鎮原皆有圖置於篇首,但圖在宋代就已佚失,故後世改稱為《元和郡縣誌》。文字部分至宋散佚也較嚴重,第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三十六等六卷全佚,第十八、二十五等卷間有缺失。其散佚部分,清嚴觀有《元和郡縣補志》、繆荃孫有《元和郡縣誌闕卷逸文》等。

《元和郡縣誌》內容非常豐富,保留了大量珍貴的歷史資料,在存世的地理總志中,不但是最古的,也是編寫最好的一部。四庫館臣稱:“輿記圖經,隋唐志所著錄者,率散佚無存,其傳於今者,惟此書為最古,其體例亦為最善,後來雖遞相損益,無能出其範圍。”其體例對宋代《太平寰宇記》及元、明、清各代的《一統志》都有很大影響。

史料價值

 其一,作者久為唐相,國家祖籍文獻,地方文族案抿盡得寓日,是以此書內容豐富精核,從而見重於歷代學界,經受時代滄桑磨難,終於流傳下來。是書主旨在記固化疆域政Bl卻不限唐代,往往上溯到因素兩Rl特別是所記東晉南北朗時期的地理資料最為珍貴。正如清孫星衍所說:  “摯虞、防澄、任明、顧吁王之書,先後散失,《水經注》止記川流經過其丁郡縣故跡,不能備裁。唐魏王泰所撰《括地誌》,其快僅見於唐、末傳注,全書久亡,今惟李吉甫所著《元和郡縣圖志》獨存。志載州郡都城山川家基,皆本古書,合於經論無不根之混,談一代之織制。士今地坦書,賴有此以箋經注史,……無此書而地理之學幾絕矣。”②張駒賢則說:  “微地理恭《漢志》後必以此書為會歸。”①這些評價都很有道理。我們該此書時,可以明顯地感馱它在一定程度上維繫了《漢志》至兩《盾志》間幾個世紀沿革地理的連續性。

 其二,是書體例相當完整地承受了《漢志》以來正史地理志以一朝疆域為範圍,以州郡為綱縣為目,記建置沿或系以戶口、山川、城邑、關塞、亭障、古蹟、物產等,以及六朝圖文相輔而行的固經體影響;又開創了府(州)境、八到、貢賦等項,又為後此諸史地理志、地理總志和州縣方誌之濫筋.其直接影響遠及清末民初。《四庫全書總目》卷六八說,  “輿記圖經,隋唐志所著錄考,率散快無存。其傳於今者,依此書為最備其體例亦為最善。後來雖遞相損益,無能出其範圍。”今入王文楚、鄒玉鱗氏嘗著文,稱是書還圾可寶貴地記載了有唐一代全國川流湖盪的分布情況;物產、工礦、水利設施分布情況;盛唐開元年間和晚唐元和年間兩個時代的人口分布情況⑨。

其三,作者身為唐相,其全部著述《六代略》、《同計簿》、《百司舉要》和此書,全屬政治家安上之書,非一般封建文人之著。作者在是書原序里說,  “以為成當今之氮樹將來之勢,則莫若版圖地理之為切也。所以前上《元和閩11商》,審戶口之車禍,續撰《元和郡縣囤態》,辨州域之嘿理。時獲省閱,或稗聰明,豈欲希9P侯之規倪庶乎盡朱賴之條奏。……此微臣之所以精研,聖后之所宜周覽也。”可見作者的目的
是十分明確的,蓋在經世致用。張駒賢也說這書“輔治經國之書也。……稽戶口,列墾田,辨方輿,詳員賦。以及山川關隘,兵馬鹽冶,倉應橋道,河渠獲澤之屬,無不悉關乎經畫。按書而核,道里之遠近,地形之形便,牛齒之眾寡物力之盈電皆級列於几案之間”①。總之,作者進書,旨在向庸朝最高統治者曉以天下地理形執州縣攻守利害,錢糧所出,丁壯所公以至提醒朝廷削抑菇鎮集權中央等等。後有憲宗元和中此李吉甫的進書當是起了作用的。
    其四,是書行文不枝不蔓做得是突出的,惟多失於不載書傳出處,難於權衡原始資料之價值。同時,亦難免如孫屋衍所指出的“間有異說及疏漏之條”⑦。此自屬個人撰述,修此總志更不當苛求於古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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