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的理論與實務

債權擔保的理論與實務

一保證的意義 一保證人的權利 一保證的消滅

基本相信

作 者:鄒海林,常敏著

叢 書 名:
出 版 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ISBN:9787801905697
出版時間:2005-05-01
版 次:1
頁 數:440
裝 幀:平裝
開 本:16開
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民法

內容簡介

債的擔保為增強交易信用的手段,債權擔保制度是市場交易關係穩定發展不可或缺的制度。我國民法關於債的擔保制度的規定,起始於1981年頒布的經濟契約法。隨著民法通則的頒布,債的擔保制度開始逐步發展起來。經過司法實踐的經驗積累以及學理上的準備,我國立法機關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對我國債權擔保方式做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為我國的擔保制度的實踐與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尚顯粗糙,在立法時又欠缺學理上的充分準備,存在不少法律漏洞。在這樣的背景下,作者聯繫現在的實際,修訂了自己早期出版的《債權擔保的方式和套用》一書。《債權擔保的理論與實務》的出版,必將受到理論和實務界的關注,為司法實務界解決現實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提供了具體和完整的解決方案。

作者簡介

鄒海林,法學(民法)博士。1963年出生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市。1985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7月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獲法學(民法)碩士學位。1991年12月至1993年1月,赴美國作訪問學者。1998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獲法學(民法)博士學位。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商法研究室主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金融專業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自1988年以來,先後發表了《留置權基本問題研究》、《論買賣契約之賣方的中途止付權》、《我國民法上的不當得利》、《所有人抵押權的若干問題》等數十篇論文,並出版了《破產程式和破產法實體制度比較研究》、《中國民法學·民法債權》(合著)、《保險法》、《債權擔保的方式和套用》(合著)、《中國物權法研究》(合著)、《責任保險論》等著作。
常敏,1964年出生於北京市。1985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l993年獲北京大學法律系國際經濟法專業法學碩士學位。現為北京聯合大學套用文理學院法律系副教授。自1989年以來,先後發表論文十餘篇,並出版了《中國律師制度研究》(合著)、《現代企業法律實務》(合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釋義》(合著)、《市場經濟法律導論》(合著)、《債權擔保的方式和套用》(合著)等著作。

目錄

修訂版前言
前 言
第一章 債權與擔保
第一節 債權與債權擔保
一 債與債權
二 債權的發生和效力
三 債權擔保的意義
第二節 債權擔保的方式
一 債權擔保的性質
二 債權擔保的分類
三 人的擔保方式
四 物的擔保方式
第三節 我國民法上的擔保方式
一 我國民法與擔保
二 我國民法上的擔保方式
第二章 保 證
第一節 保 證
一 保證的意義
二 保證的特徵
三 保證的獨立性
四 保證方式
五 數人保證
六 最高額保證
第二節 保證人
一 保證人的意義
二 保證人的範圍
三 禁止擔任保證人的組織
第三節 保證契約
一 保證契約的性質
二 保證契約的成立
三 保證契約的形式l
四 保證契約的內容
五 保證契約的無效
第四節 保證責任
一 保證責任的概念
二 保證責任的範圍
三 保證責任的變動
四 保證責任期間
五 保證債務請求權的時效
六 保證責任的承擔
第五節 保證人的權利
一 保證人的權利
二 保證人的一般抗辯權
三 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
四 保證人的求償權
五 問題:保證人代位權
六 問題:保證責任除去請求權
第六節 保證的消滅
一 保證的消滅
二 保證期間屆滿與保證的消滅
三 最高額保證終止與保證的消滅
四 放棄物的擔保與保證的消滅
五 主債務的變更與保證的消滅
第三章 抵 押
……
第四章 質 押
第五章 留 置
第六章 定 金
第七章 讓與擔保和所有權保留
第八章 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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