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傳統教學目標陳述的方式及其弊端
在教師教案設計中一般有教學目標一欄,但教師在陳述時往往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在表述教學後學生要能“做什麼”時,使用意義含糊的詞語。如“懂得、理解、認識、掌握、體會、加深體會、進一步認識”等。這是目前教學目標陳述中最常見的問題。
教學目標
通過統計,傳統教學目標陳述日常用詞語及使用頻率最高的:掌握、了解、培養、理解。這些詞語所表達的教學意圖是含糊的,用含糊其詞的方式陳述教學目標會妨礙導學、導教、導測評功能的實現。這裡的“知道”、“了解”是指記住這些內容還是要求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運用,從目標本身是無法判斷的,那么對學習結果進行測量時,就缺乏切實的依據,學習者也無法判斷是否已經達到了教學目標。
1、由於教師普遍缺乏分類思想的指導,因而陳述的教學目標缺乏層次性。
2、目標主體的偏離
教師在陳述教學目標時最常用的句式是: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使學生掌握……、使學生認識……
教師是使能者,學生是效應者。
教師是否做了“使能”的努力,將成為評價課堂教學的重要的行為觀測點,學生是否“能了”反到成為教師教學有效性的助證。
如果是這樣,與“教學目標是預期的學生的學習結果”這一基本界定產生了目標主體的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