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性別: 男
年齡: 51
民族: 漢
警種: 治安
地區: 福建
生辰: 1954-10-30
忌日: 2005-03-17
人物生平
1974年12月—1979年9月,在山東海軍煙臺基地十團任戰士、班長;1979年10月—1982年11月,在海軍岸導四十八營任飛彈技術員、排長;1982年12月—1988年9月,在廈門海軍嵩嶼油庫任政治指導員;1988年10月—1994年9月,在廈門海軍後勤部嵩嶼農場任場長;1994年10月—2000年8月,在廈門公安局保衛處任科員、刑警大隊中隊長、科長;2000年9月—2003年10月,在廈門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任內保科長;2003年11月至因公犧牲前,在廈門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第三大隊任大隊長。
主要事跡
優秀人民警察
傅連忠同志1970年12月參加工作,在部隊期間,他先後在海軍連隊、海軍岸導營、農場工作過,每到一處都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認真學習,刻苦鑽研軍事業務知識,愛軍習武,苦練軍事本領,對戰術精益求精,對工作認真負責,堅決執行上級的命令、指示,服從領導,聽從安排,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多次受到部隊嘉獎,把自己的青春獻給了部隊海防建設。1994年9月,傅連忠同志從部隊轉業到廈門市公安局工作以來,能認真學習公安知識,較快適應公安工作,熱愛本職崗位,工作作風嚴謹、細緻。入警後,三次受到市局嘉獎,2000年被市局評為“優秀人民警察”。
在思想上
一是能認真學習理論,注重黨性修養。該同志重視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重視學習黨的十六大精神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重視個人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改造,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觀念和公僕意識,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擁護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嚴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具有良好形象和紮實的民眾基礎。該同志能認真學習《人民警察法》和《內務條令》,遵守人民警察職業道德,時刻牢記了人民警察的職責、許可權和義務,時刻以共產黨員和人民警察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廉潔自律,奉公守法。能嚴格遵守公安機關各項規定,積極參加大練兵活動,鑄就思想過硬、政治過硬的人民警察新形象。
在崗位上
該同志勤勤懇懇,盡職盡責,努力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創一流業績。一是革命事業心強,能處處以身作則,模範作用好。該同志入警後,多次調整工作崗位,但該同志服從命令,聽從安排從不怨言,能時刻牢記黨的宗旨,處處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身體力行,充分發揮表率作用,用自己的言行帶動民警,帶頭堅持黨性原則,帶頭廉潔自律;二是作風正派,具有較高的行政管理能力。在抓隊伍工作中,該同志嚴格落實隊伍管理責任制,嚴格制定各項工作考評標準,嚴格學習制度,鼓舞士氣,增強工作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了各項工作的完成,促進了隊伍紀律作風和執法水平的提高;三是敢於管理,具有較強的工作協調能力。2004年針對我市社會上出現的治安防範人員亂著裝現象,且給公安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及執法人員的聲譽和形象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傅連忠同志非常重視,根據福建省公安廳《關於開展治安防範人員亂著裝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閩公通[2004]208號)的要求,結合警服“三亂”專項整頓工作,緊緊抓住開展統一著裝專項整頓工作的有利時機,將治安防範人員亂著裝清理整頓工作納入警服“三亂”專項整頓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開展工作。期間,傅連忠同志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在工作中
他認真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和實施意見,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的同志進行認真研究,連夜草擬了具體實施意見;並及時到各分局及保全公司,調查了解情況,落實責任制,確保整頓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在清理整頓中,傅連忠同志帶領全大隊同志把工作重點放在生產和銷售的源頭上,協調有關部門加大對非法生產、銷售“99式”警服、“2000式”保全服、專用標誌行為的打擊力度,做到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以維護國家制式服裝的嚴肅性,淨化公安機關的執法環境。通過一段時期的明察暗訪,傅連忠同志發現治安防範人員非法著裝、佩戴專用標誌的來貨渠道除了無證經營的非法商販,還包括個別保全器材銷售部及軍用品銷售店。對此,傅連忠又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力量對全市所有經銷店進行全面走訪、調查,適時對商家講解政策法規,進行宣傳教育,取得商家的支持。目前,我市9家保全公司共有在崗保全員近3700名,派駐近700家服務單位;經批准成立的內部保全組織30家共1100餘名保全員;保全器材銷售店5家;各種治安防範人員3萬餘名。期間,傅連忠為這次整頓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後帶領大隊民警檢查了工商銀行、廈大、三通建材市場等1460多家單位,對海岸建設物業管理公司、滕王閣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共發整改《通知書》75份,口頭整改62家,共查出不規範著裝人員360名,收繳各類不規範服裝220套,保全帽子173頂,查扣“治安”、“聯防”、“執勤”、“保全”、“國徵”等非法標誌165個(副),受到上級的通報表揚。此外,傅連忠在這次整頓中,還結合工作發現一些治安隱患,提出可行性建議4條,得到了上級領導和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
犧牲經過
2005年3月16日,我局治安支隊接省廳治安總隊傳真,要求做好寧夏自治區治安總隊內保支隊支隊長張磊等一行10人來廈門考察經濟民警改革工作的接待工作。接通知後,治安支隊安排傅連忠大隊長負責接待。接待期間,傅連忠同志盡職盡責,認真對待,為寧夏治安部門的戰友詳細介紹了我市經濟民警改革工作情況,提供了可借鑑的工作經驗,得到了寧夏同志的良好評價。並於3月17日晚奉命駕車送寧夏治安總隊內保支隊支隊長張磊一行前往省廳,途中因發生車禍不幸犧牲。傅連忠同志在工作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就在犧牲前的下午,他還為建設銀行廈門分行經濟保全上培訓課。傅連忠同志為他所熱愛的公安事業獻出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