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官司
傅增湘留下2萬餘件古玉、藏書等文物。為了這些遺產,傅增湘的後人打起了官司,被稱為“新中國最大析產糾紛”。自1983年首次起訴至今,這場糾紛歷經27年懸而未決。2010年5月10上午,此案在市高院二審開庭。
此案的原告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謨的子女,以傅定謨的女兒傅鈺年為首;被告為傅增湘長子傅忠謨的兒子傅熹年(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為首。 在1983年,傅鈺年等就起訴了堂兄傅熹年。1985年此案撤訴,傅鈺年等被法院告知,傅家的物品在“文革”期間被沒收,當時還沒有清退完,他們可在清退完畢後再起訴。在2004年的“傅鈺年瀚海秋季拍賣會”上,傅家家藏的紅山文化玉龍形鉤拍得253萬元的高價;紅山文化黃玉獸首蟲身墜的成交價則是132萬。2005年,傅鈺年等認為,伯父傅忠謨一方的子女隱瞞了祖父留下的大量祖產,於是向市一中院起訴,要求析產並分割這些祖產。
傅鈺年說,父親傅定謨先於祖父傅增湘離世,當時,她們兄妹4人都還年幼,與伯父傅忠謨一起生活。1949年祖父去世後遺產一直處於共有狀態,由伯父傅忠謨和堂兄傅熹年負責掌管。“文革”期間,傅家曾被抄家。“文革”結束後,西城區有關部門對傅家財產予以清退,僅清退清單上列出的退還古玉就多達900餘塊,加上藏書、家具、印章等總共2萬餘件文物。
涉及財務
法院了解到,1971年11月29日開始,西城區政府有關部門開始清退查抄傅家的財物,到1989年8月3日全部清退完畢,共發還傅家財物17885件24箱13捆1匣。其中大部分財物有名稱有編號。
法院判決
2009年2月,市一中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傅增湘印章40枚及日記等為傅增湘後人的共同財產,由傅熹年負責保管;畫佛像條一件、崇禎字條一件、《妙法蓮華經》七件、續《資治通鑑》一本歸傅鈺年等四兄妹共有;同時駁回傅鈺年其他訴訟請求。
截至下午5點,此案尚未審理完畢,將於2010年5月11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