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
他從事教育工作幾十年,成績顯著。曾任國小、初師、國中、中師、高中等校,音樂、語文教師;併兼任統計幹部函授《大學語文》與在職教師電大"漢語言文學"畢業論文輔導教師等。1958年、1960年、1987年和1959年、1964年、1987年,分別被所在學校與縣人委評為成績優異者和先進工作者。離休後,任縣教委主辦的高中畢業生補習班語文教師與縣教退協副理事長各3年。
1992年與他人依法申辦"安徽省和縣私立利民高級中學",任教務主任、副校長、校長共5年,兼授五個學期兩班語文課;建造了一座三層39 間的教學樓。因經費困難,將學校欠發他的工資與授課報酬14000多元,全數捐助學校辦學;又因省教委規定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的年齡,以70周歲為限,他只好向縣裡打報告辭退。教齡合計52年。
貢獻
總結教學經驗3篇:音樂的1篇,獲省人委的三等獎;語文的2篇,《教書要教人》和《論語文教學"實、簡、活"的原則方法》。編寫《中學生五級語法自讀》講義1冊,作曲、寫詩共30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