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投資法

借款投資法指具有外匯應收賬款或應付賬款的企業,綜合使用借款、投資的方法規避外匯風險。借款法用於有未來外匯收入的場合,出口商在簽訂契約之後,可向銀行借入一筆與未來外匯收入相同幣種、金額和期限的款項,在現匯市場上換成本幣,到期用出口收入的外匯償還借款,避免匯率波動的風險。投資法用於有未來外匯支出的場合,進口商在簽訂契約之後,可在現匯市場上買入與將要支付的外匯幣種、金額相同的外匯,將其投放於短期資金市場,如購買國庫券、商業票據、大額存單、銀行定期存款、銀行承兌匯票等,其投資期限與未來外匯支出的期限相同。投資法是將未來的支付移到現在,而借款法是將未來的收入移到現在,從而消除了匯率的不確定因素。 借款投資法同消除外匯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風險的原理一樣,但幣種的操作順序不同。前者借款是外幣,投資用本幣;後者借款是借本幣,投資用外幣。借款投資法使流入和流出的外幣完全抵消,消除了外匯風險。

借款投資法的運用舉例

德國A公司在7天后需支付1筆1000萬美元的貨款,在近期市場上,美元的匯率急劇波動,為避免美元的匯率風險,德國A公司可以本公司的不動產作抵押,借入1600萬的德國馬克,然後以1:1.6000的價格買入1000萬美元並存入銀行,7天后取出1000萬美元支付貨款。或者直接用自有資金在即期市場中買入1000萬美元,並存入銀行,到期用於支付貨款。假設,德國A公司7天后可收到一筆1000萬美元的貨款,它則可在市場中借入1000萬美元,然後在即期外匯市場中將這些美元拋售,換取德國馬克;7天后以收到的貨款1000萬美元來償還美元貸款,從而消除了7天內美元匯率可能變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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