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效能是指辦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是衡量工作結果的尺度。效率、效果、效益是衡量效能的依據,它有個人效能與團隊效能(或自我效能和集體效能)之分。它是美國心理學家羅伯特.班杜拉(Albert.Bandura)在20世紀70、80年代首次提出來的。
定義
個人效能是個體對自我能力及其信念的判斷,即“我能行”。它決定了人們如何感受、如何思考、如何自我激勵以及如何行為。
哈佛大學教授霍華德·加德納(Howard Garder)在《思維的框架》中提出效能是一種多元智慧。一共8種。
支撐多元智慧型理論的是個體身上相對獨立存在著的、與特定的認知領域和知識領域相聯繫的八種智慧型:語言智慧型、節奏智慧型、數理智慧型、空間智慧型、動覺智能、自省智慧型、交流智慧型和自然觀察智慧型。
1.言語—語言智慧型(Verbal-linguistic intelligence)
指聽、說、讀和寫的能力,表現為個人能夠順利而高效地利用語言描述事件、表達思想並與認交流的能力。
2.音樂—節奏智慧型(Musical-rhythmic intelligence)
指感受、辨別、記憶、改變和表達音樂的能力,表現為個人對音樂包括節奏、音調、音色和鏇律的敏感以及通過作曲、演奏和歌唱等表達音樂的能力。
3.邏輯—數理智慧型 (Logical-mathematical intelligence)
指運算和推理的能力,表現為對事物間各種關係如類比、對比、因果和邏輯等關係的敏感以及通過數理運算和邏輯推理等進行思維的能力。
4.視覺—空間智慧型 (Visual-spatial intelligence)
指感受、辨別、記憶和改變物體的空間關係並藉此表達思想和感情的能力,表現為對線條、形狀、結構、色彩和空間關係的敏感以及通過平面圖形和立體造型將它們表現出來的能力。
5.身體—動覺智慧型 (Bodily-kinesthetic intelligence)
指運用四肢和軀幹的能力,表現為能夠較好地控制自己的身體、對事件能夠做出恰當的身體反應以及善於利用身體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情感的能力。
6.自知—自省智慧型 (Intrapersonal intelligence)
指認識、洞察和反省自身的能力,表現為能夠正確地意識和評價自身的情緒、動機、欲望、個性、意志,並在正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評價的基礎上形成自尊、自律和自制的能力。
7.交往—交流智慧型 (Interpersonal intelligence)
指與人相處和交往的能力,表現為覺察、體驗他人情緒、情感和意圖並據此做出適宜反應的能力。
8.自然觀察智慧型 (naturalist intelligence)
指個體辨別環境(不僅是自然環境,還包括人造環境)的特徵並加以分類和利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