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修武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屬政府組成部門,正科級建制。主要職能是擬定全縣工業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審批、備案工作;監測調節工業經濟運行;承擔全縣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融資擔保機構及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等。,,分別是:產業規劃股、工業股、企業發展服務股、信息化辦公室、局辦公室。

工作職責

(一)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指導全縣工業技術改造和工業項目管理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建立和完善全縣服務企業長效機制,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市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縣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縣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全縣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措施,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九)負責全縣煤炭市場的運銷和監管工作,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炭經營秩序。

(十)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二)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拓寬融資渠道;協調企業享受政府貼息貸款政策的落實;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並負責資金的使用管理;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風險投資機構和其它金融機構投資企業發展;指導和推動各類企業區域性經濟合作、專業化協作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擔保機構及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初審和監督;監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運作,協調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十四)指導工業企業實施戰略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促進各類企業加強經營管理和企業文化建設;負責組織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提高全縣企業管理水平。

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業務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催辦查辦,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平安建設、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後勤保衛、會務接待、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二)產業規劃股。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提出全縣工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協調加快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提出全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提出省、市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安排的意見;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並監督執行全縣工業、信息化的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支持重點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負責高技術產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有關事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條件,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

(三)企業發展服務股。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信用擔保等社會化服務體系;研究提出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建議,拓寬融資渠道;協調中小企業享受政府貼息貸款政策的落實;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並監督資金的使用管理;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風險投資機構和其他金融機構投資企業發展;指導和推動各類企業區域性經濟合作、專業化協作和招商引資工作。引導和聯繫社會中介機構為各類企業提供服務;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推薦使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的企業名單,並監督信用擔保資金的運作;指導、推動企業融資工作,促進銀企合作;指導證券、期貨市場的合作監督和服務企業上市工作;負責擔保機構及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初審和監督;協調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四)工業股。承擔鋼鐵、有色、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全縣煤炭市場經營運銷和監管工作,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工藝美術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縣級藥品儲備管理等工作;承擔通用機械、汽車、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國防工業企業生產有關協調工作;研究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

(五)信息化辦公室。擬定全縣信息化發展規劃,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協調、指導全縣信息化建設、信息產業發展,促進電子信息推廣套用;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網路信息服務體系,提高對企業信息化服務水平;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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