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鹽業管理局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原系焦作市人民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建制,是焦作市鹽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的主管單位,接受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領導。

單位簡介

焦作市鹽業公司國有獨資食鹽專營企業,國家“AAA”級食鹽批發企業,隸屬市鹽業局管理,接受河南省鹽業總公司“五統一”管理。

目前,全市共有七個鹽業批發供應點,市區為行業最高“AAA”級,六縣市為“AA”級,六縣市局均為獨立法人單位。截止2009年,全市鹽行業在冊員工463人,其中在崗員工312人。焦作市鹽業局(公司)資產總額2714萬元,較1996年翻了2倍多,所有者權益2216萬元,較1996年翻了3倍,未分配利潤為1115萬元,較1996年翻了16倍。

2010年,全市完成食鹽購進2.64萬噸,完成食鹽銷售2.81萬噸,同比增長3%,再創歷史新高。銷售多品種鹽304噸,同比增長145%,連續第15年被評為河南省“食鹽專營先進單位”和“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全年全市完成工業鹽購進2.41萬噸,同比增長43%;完成工業鹽銷售2.35萬噸,同比增長15%。截至年底,焦作市餐飲行業食鹽合格率達到96.4%,食品加工行業食鹽合格率達到97.8%,居民食鹽合格率達到了98.8%。

發展歷程

1988年12月,焦作市鹽業公司成立;

1991年8月市政府決定設立了焦作市鹽務管理局,負責全市鹽業行政執法、鹽產品的供應工作;

1997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下發豫政[1997]47號檔案《關於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經營體制的通知》,1997年9月,焦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焦編[1997]28號檔案《關於改革和完善我市鹽業管理經營體制的通知》,檔案明確將市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從市商業貿易局系統分離出來,更名為焦作市鹽業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1998年1月,焦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焦編[1998]7號檔案《關於明確鹽業管理局機構規格的批覆》,明確市鹽業局規格為正處級;

2001年,市政府以焦政辦[2001]119號檔案《關於印發焦作市鹽業管理局(鹽業公司)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再次明確市鹽業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規格正縣級,經費自收自支;

2002年4月,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改革全市鹽業管理體制,並下發了焦政〔2002〕15 號《焦作市人民政府批轉市鹽業局關於改革鹽業體制的報告》檔案,2002年11月全市完成鹽業管理體制改革,由市鹽業局垂直管理六縣市鹽業局,實行“人、財、物、購、銷、存”六統一垂直管理;

2010年2月,在焦作市政府機構改革中,將焦作市鹽業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調整為 焦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領導的事業機構,級別仍為正處級。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地方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畫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

3、負責鹽款結算及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5、根據省計畫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7、負責國家戰略儲備鹽的管理工作,參與鹽稅、鹽價以及鹽業政策法規的調研。

8、對全市鹽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內設辦公室 、財務科 、業務科 科、鹽政科、人事勞資科、督查室、監察室。

直屬單位

下轄食鹽儲備中心、食鹽配送中心、焦鹽酒業公司,修武縣鹽業管理局、博愛縣鹽業管理局、沁陽市鹽業管理局、孟州市鹽業管理局、溫縣鹽業管理局、武陟縣鹽業管理局(鹽業公司)。

領導班子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胡偉,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財務科。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玉婷,負責黨務、紀檢,工、青、團、婦工作。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張筱東,分管鹽政科、食鹽儲備中心、食鹽配送中心。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田鵬璽,分管業務科、焦鹽酒業。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毛江濤,分管分管辦公室、人事勞資科,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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