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規章草案,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指導工業企業改制工作。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改革的政策,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和企業家隊伍建設工作。
(五)負責推進工業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促進工業經濟統籌協調發展,提高工業整體技術水平,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工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步伐。
(六)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以及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七)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工程,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八)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工程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鋼鐵、有色金屬、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業管理政策和建議,依法規範和整頓其經營秩序。
(十二)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三)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三網融合;指導協調政務信息化、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四)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區域性合作、專業化協作、對外合作、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區工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情況的考核與獎懲。
(十六)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9個內設機構 。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承辦對外合作交流有關事宜;負責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行業信息發布、編輯內部刊物;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建設規章草案的起草和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行業隊伍建設、職工培訓、職業準入、職業技能鑑定和就業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辦理所屬單位科級幹部考核任免事項等;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推進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2010年底前實現無紙化辦公。
財務科
編報部門預決算,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有關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指導行業的財務管理;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產業政策科
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以及國家、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並監督執行全市工業、信息化的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全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條件,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招商工作;指導企業的區域性合作、專業化協作、招商引資、出口創匯等工作。
運行監測協調科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日常運行,分析省內外、市內外工業形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做好工業經濟發展統計工作,監測分析工業經濟發展動態;建立重點骨幹企業直報制度,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中小企業服務科
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建議;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拓寬融資渠道;協調中小企業享受政府貼息貸款政策的落實;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風險投資機構和其他金融機構投資,指導、推動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制度建設,建立信用信息徵集與評價體系,實現企業信用信息查詢、交流和共享的社會化。
安全生產科
指導工業、信息化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工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承擔通用機械、汽車、農用汽車、民用船舶、交通機械製造業、鋼鐵、有色金屬、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市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事務協調與管理工作;承擔礦產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工程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和市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承擔行業科技成果和情報管理工作;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材料的開發和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推廣套用;按規定許可權審核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消費品工業科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工業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擬訂食品工業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和檢查。
網路信息科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政務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三網融合;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網站的建設與管理;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離退休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領導市鹽業管理局。
(三)將原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所屬的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和市中小企業培訓中心劃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領導。
(四)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與工業相關聯的培訓學校進行業務指導。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信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