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總規。具體的說,它是國內各個部門--包括政府部門、金融部門、非金融企業部門和居民部門信用規模的總和;是各類信用工具--包括債券、貸款、商業賒購款、貨幣、存款餘額的合計;涵蓋了能夠計量的全部信用交易。因為信用交易會形成一定的債權債務關係,會在交易主體的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或負債方面體現出來,因此在數量上,我們用信用主體的負債計量信用規模。
其中,政府部門的負債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發行的、向中央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借款和透支;金融部門負債就是貨幣與準貨幣的合計;非金融企業部門負債包括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向金融機構的借款和抵押、企業商業賒購應付款等;居民部門負債包括商業企業、金融機構提供給個人的消費信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