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牌

信牌,傳信牌。

《宋史·輿服志六》:“傳信木牌:先朝舊制,合用堅木朱漆為之,長六寸,闊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字雲某路傳信牌。卻置池槽,牙縫相合。又鑿二竅,置筆墨,上帖紙,書所傳達事。用印印號上,以皮系往來軍吏之項。臨陣傳言,應有取索,並以此牌為言,寫其上。” 元 代民事亦用信牌,凡諸管官以公事攝所部,並用信牌。參閱 清 薛允升 《唐明律合編·信牌》。明 朝鮮 李民宬《敬亭先生續集·朝天錄》:“(天啟三年六月)十六日乙亥,留登州。早牌詣軍門(袁可立)。將張昂信牌中事理,呈辨于軍門(袁可立)。軍門(袁可立)令李膺傳語曰:“呈內曲折,從容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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