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相關法規
國外立法情況在已開發國家,信息無障礙自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就引起人們的關注。而為殘障人士提供的平等機會,使他們得以分享信息科技成果更是成為了政府致力於達成的一個目標。
在2003年至2005年舉辦的信息社會世界高峰會議上提出的《行動計畫》里,更是將“信息無障礙”放在了國家通信戰略、信息通信技術設備和服務中的重要地位。
在已開發國家,推進信息無障礙的許多措施已經使得很多殘障人士、老年人能夠在殘疾的情況或退休後繼續工作,通過網際網路繼續為社會創造價值,弱化他們對政府的依賴度,減輕國家的負擔。從這個角度來講,推進信息無障礙,已經使推進者從中受益。
1990年,《美國殘疾人康復法案》第508節開創了全球信息無障礙立法工作的先河;
1998年,西班牙和瑞典分別出台了《計算機無障礙法規》和《計算機無障礙指南》;
2003年,荷蘭制定了《網路無障礙法規》;
2004年 瑞士制定了《政府及公用事業部網路無障礙法規》;
2004年 日本年出台了由政府與工業界合作制定的《日本工業協會標準》中有相關規定。
2008年5月3日,《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成為要求締約國遵守的國際公法,專注於殘疾人權利。它標誌著對於殘疾的理解從健康或社會福利問題演變為人權問題。到目前為止:
139個國家簽署公約
82個國家簽署非強制協定書
51個國家批准公約
30個國家批准非強制協定書
近年來,信息無障礙建設越來越得到政府主管部門、相關企業和社會各界的關注。相繼頒布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及法規:
2011年《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了建設無障礙環境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並明確了相關的政策措施。將制定實施無障礙建設條例,依法開展無障礙建設;將信息無障礙納入信息化相關規劃,更加關注殘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參與信息化建設進程。
《香港殘疾人通道守則》自1976年至1984年多次修訂。香港對規定道路的無障礙要求是高的,乘輪椅者在規定的無障礙道路上要實現通行無阻。跨車行道的建築物、交通信號與標誌、捷運無障礙十分完善和發達。有關建築物也做到無障礙設施齊全。
目前,中國殘聯正在起草制定《無障礙建設條例》,信息無障礙的內容也將在條例中體現。該條例現已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有望近期出台。
國內相關立法如下:
1、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
2、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
3、《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2006
4、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2006-2010)
5、無障礙建設“十一五”實施方案
6、2008[7]號檔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事業發展的意見
7、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2008
8、《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2008
9、2010[19]號檔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殘聯等部門和單位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10、《殘疾人事業十二五規劃綱要》2011
信息無障礙標準
國際標準WCAG1.O(網頁無障礙內容可及性指引)
WCAG2.0
GB/T17544-1998(信息技術軟體包、質量要求)
GB/T16260-1996(信息技術、軟體產品評價質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
中國政府也先後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1761—2008
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182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