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儒家五常之一]

信[儒家五常之一]

《論語。學而》:“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信近於義,言可復也。”《左傳。宣公二年》:“麂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信”既是儒家實現“仁”這個道德原則的重要條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養的內容之一。孔子及其弟子提出“信”,是要求人們按照禮的規定互守信用,藉以調整統治階級之間、對立階級之間的矛盾。儒家把“信”作為立國、治國的根本。“信”作為儒家的倫理範疇,意為誠實,講信用,不虛偽。漢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

【信的經典表述】

與朋友交,言而有信。——《論語·學而》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

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大學》

言必信,行必果…——《論語》

夫輕諾必寡信。——《道德經》

“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論語。學而》:

......信近於義,言可復也。——《左傳》

【 五 常 】

即仁、義、禮、智、信,是指“人”作為社會中的獨立個體,為了自身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而應該擁有的五種最基本的品格和德行。孟子提出“仁、義、禮、智”,董仲舒擴充為“仁、義、禮、智、信”,後稱“五常”。這“五常”貫穿於中華倫理的發展中,成為中國價值體系中的最核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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