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於移民的路線、方針、政策、移民法律法規,提高移民認識、執行移民政策的自覺性。(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探索並開發性移民管理的新機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好移民生產、開發管理工作。
(三)綜合編制移民安置規劃,組織制訂大中型電站水庫移民安置的中長期規劃,編制上報並組織實施省水庫移民項目年度計畫;按規定管理由移民經費開支的移民開發工程項目,督查驗收移民開發工程項目。
(四)負責縣內水庫移民資金撥付與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移民資金和資產,依法會同有關部門對移民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五)負責全縣移民信訪接待工作,指導、協調鄉鎮移民辦做好庫區、移民安置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六)加強移民實用技術和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七)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