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統計指標體系

保險統計指標體系

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是由一系列相互聯繫的保險統計指標構成的整體。它是保險現象數量之間相互聯繫的綜合反映,主要包括指標名稱和具體數值。通常分為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數量指標表明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保險經濟現象的規模和發展水平的總和,一般用絕對數表示; 質量指標反映保險經營效果或工作質量,一般用相對數或平均數表示。保險統計指標體系,從多個方面反映保險經濟現象的狀況。保險統計指標體系各指標的關係一般有兩種形式: 一是通過數學公式表示,如保險費=保險金額×費率; 承保深度=保險金額÷可保財產總額等等,能反映出各指標間的制約關係並可相互換算; 二是統計指標間不存在、也不必要採用數學形式反映其間的關係,只能反映出相互聯繫和相互補充的關係,如用於考核保險企業經營狀況的指標體系,包括業務收入總量、勞動生產率、利潤總額、職工人數等指標。保險統計指標體系管理,要做到既保持相對穩定,又要隨著保險業務的發展變化而不斷調整、完善,同時考慮計畫、業務、財務等部門的特點,設計出最合理的保險統計指標體系。

概述

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是指有著廣泛聯繫的有關保險統計指標組成的整體。它反映保險現象數量之間的相互聯繫。要了解某種保險現象的總體情況及其發展規律,就必須把一系列有關的,相互聯繫,相互補充的保險統計指標結合起來牡,該系列相互聯繫的統計指標就組成了保險統計指標體系。

表現形式

(一)數量關係的形式 1.平衡關係形式,如:保險企業經營利潤=(當年保險費收入+上年度轉回準備金+其它收入)-(各項賠款+本年提存轉下年度的準備金+各項手續費+經營支出+其它支出)-營業稅金

(一)數量關係的形式

2.因素關係形式,如: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

(二)內在聯繫的表現形式 內在聯繫是指保險統計指標體系相互聯繫又相互補充的關係,它們不是以數學形式來表現,所組成的指標體系更能全面深入地分析總體現狀。內在聯繫及其發展的規律。這種指標體系可以靈活掌握,根據統計對象的性質和研究目的來決定繁簡。

(二)內在聯繫的表現形式

例如,保險標的數量,險別,保額。保費,承保深度,平均費率等指標形成一個指標體系,它們互相補充反映承保的全面情況;出險案件件數,估計損失金額,已決賠款件數、賠款金額,損失率,賠付率。結案率等指標形成另一個指標體系,它們互相補充反映理賭的全面情況:職工人數,保險業務收入。保費收入。賠款支出。各項費用支出。利潤。年平均職工人數,人均保費。人均利潤。完成計畫百分數。人均費用、百元保費費用額等指標形成又一個指標體系,反映保險企業經營管理情況和經營效果。單項指標只說明保險現象的某一個側面,指標體系才能較全面地分析現象的情況,了解現象的發展,掌握情況和規律。因此,保險統計指標體系是研究保險現象的重要方法。

分類

1.專題研究指標體系:其目的是進行專題研究而設定的指標體系。如,發展城鄉人民家庭財產保險;發展農村保險;從巨觀和微觀上考核企業經濟效益等建立的指標體系。專題指標具有單一化、專門化的特殊性,從事研究要取決於研究目的。

2.基層保險公司的統計指標體系。又稱微觀統計指標體系,是在不違背全國統一的指標考核的前提下,為基層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統計指標體系。這種指標體系,既保持了同國家統計報表的一致性,又符合本企業的客觀情況。如,某一時期保費收入、賠付、發展規模、速度等綜合性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和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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