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保全

保險保全,一般是指壽險公司為了維護人身保險契約的持續有效,根據契約條款約定及客戶的要求而提供的一系列服務。

保全名詞釋義

1、猶豫期:回執簽收日次日為保單猶豫期第一天,10日內為猶豫期,如果最後一天為節假日的,可順延至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受理。

2、退保:指在保險契約沒有完全履行時,經投保人申請,解除雙方由契約確定的法律關係,保險人按照契約的約定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或未經過保費。

3、續期交費方式:是指客戶銀行轉賬收費、自交等收取續期保費的方式。

4、失效:指在分期交付保費的情況下,因投保人超過寬限期仍未交費且無保費墊交、緩交約定,導致保險契約暫時失去效力或者保單貸款本息超過現金價值停效、自墊本息超過現金價值停效、緩交保單價值不足扣一期保障成本停效。契約中止後,投保人可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效。

5、終止:因約定事由發生導致保險契約的效力終結,契約終止時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結束。

保全申請資格人

1、受益人變更、受益人資料變更的申請資格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在徵得被保險人同意後可申請受益人變更、受益人資料變更;

2、滿期金和各種年金給付作業的申請資格人為生存受益人;

3、身故受益金與滿期金進行的年金轉換申請資格人為相關受益人;

4、簽名變更的資格人為原簽名資格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5、其他保全項目均為投保人。

辦理保全的注意事項

1、保全服務的基本流程: 客戶備齊所需檔案,提出變更申請 →保險公司審核確認→保險公司出具批單

2、辦理保全時一般應備的檔案: 保險單;相關申請書;相關人員身份證件;其他相關證件。

3、保全申請途徑:

( 1)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直接到客戶服務部門辦理;

( 2)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託他人辦理(需受託人身份證明原件、 投保人親筆簽字的授權委託書) ;

( 3)地址變更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中心受理方式辦理;

( 4 )其他保險公司認可的方式。

委託代辦

1、委託他人辦理,代辦人應提供資格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親辦情況下資格人須提供的應備檔案。

2、已由申請資格人親自填寫並簽名(含身份證件號碼)的保全申請,仍然需要代辦人本人在申請書上代辦人欄簽名並填寫代辦人身份證件號碼。

3、《授權委託書》應使用公司標準單證,標準的委託書中,各項內容應完整、正確填寫。兩人以上同時就同一事項向同一人授權的,可以分別出具委託書,也可以採用在同一《授權委託書》上共同簽名的形式。

4、代辦補退費類保全作業:原則上不得採用現金方式,全部使用銀行轉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