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保全

資產保全是指維護資產的完整,防止流失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凍結等。 是理財的一個重要概念,可以簡釋為讓資產保值增值。保險在讓人們透過金錢獲得心靈的坦然與安全感,進而像家人傳遞一份深切愛的同時,它在商業社會的今天,又與資產保全緊密結合在一起並彰顯出獨特的魅力。 資產保全是利用合法、有效、規範的財務管理手段對企業或個人現有的權益中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進行價值保值或增值,是理財的一個重要概念。例如參加家庭財產保險就是一項資產保全保全措施,投保後保險公司在你的家庭資產遭帶意外損失時給予賠付,保證你的資產不因意外而受損失。

手段

(一)主動參與 國企改制,最佳化改制企業的 信貸服務。在以往的國企改革中,銀行只是被動的接受企業改革方案,對其中的違法 侵權行為只能被動地接受,此時要想保全 信貸資產,是費時費勁又費錢。今後,我們要依據 《公司法》、《契約法》的有關規定,主動參與 國企改制,在改制方案中要列出 信貸資產保全的有關條款。針對改制企業的實際,銀行應及時調整 信貸政策,將改制企業納入 貸款範圍,解決信貸準入問題。改制企業 信貸投入的主要目的是:把那些產品 適銷對路,只是因 體制不順,管理不善而陷於困境的企業,通過改制扶上馬,送一程。 信貸有很大作用,前提是承認改制前的 債務,如重新簽訂 貸款契約,變更抵押登記,取得保證人書面認可等,使改制後的企業仍處在銀行的掌握之中,不致因改制而逃避銀行債務,對其可實行主辦 銀行制度和 封閉貸款的管理。

對原銀行自辦 經濟實體的清理、監管及接收工作妥善處理原自辦經濟實體因撤銷而遺留的問題90年代初期,在當時大的 經濟環境下,全國建行系統陸續成立了一些自辦經濟實體,建行為此投人了大量的 信貸資金。90年代末,根據國務院、 中國建設銀行撤銷自辦實體的有關規定,這些實體相繼被撤銷,而建行投入的 信貸資金亦成為 不良資產,即使 以物抵債,也難以沖減 貸款本息,且自辦 經濟實體在原來的經營過程當中,存在著諸如停緩建工程、 應付款項、欠交稅款、百姓上訪以致司法介入等嚴重問題,若不妥善加以解決,將嚴重損害建行形象,以致危機建行 信貸資產安全,因此必須予以足夠的重視。(二)對以法收貸的管理工作,採取行之有效的辦法保全銀行 信貸 資產各行對依法起訴工作應做到集中統一管理,在對借款單位起訴前,銀行要進行周密細緻的調研論證,注重實效,認真測算投入產出比例,避免盲目起訴,避免隨意性;要注重對訴訟時機的掌握,要加強對訴前、訴中的財產保全工作,力爭能夠執行回借款人的相應財產;特別是對破產及轉制企業,應及時與法院溝通、協作,以確保 銀行債權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對於 以物抵債的案件,應極力訴訟階段提前化解風險,將低債資產的隱性損失提前予以消化、處理;在訴訟手段的運用上,應儘可能地採取申請強制公證執行、申請支付令、申請代為求償權等簡易、快捷的方式,以減化訴訟程式,提高辦案效率。(三)探索 抵債資產管理處置的新方法、新途徑 拍賣和 兼併是改變所有權的經濟行為,而且 租賃卻是不改變所有權的融資行為,三者均可作為銀行處置 抵債資產的選擇方式,拍賣是一種最簡單、最直接的銀行 信貸資產保全形式。作價、評估、公開 拍賣是當今世界商業銀行處置 抵債資產的一種較為成熟的方式,我們可以借鑑。但 拍賣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一定的條件,比如, 拍賣範圍有限制,拍賣地區的市場化程度和拍賣知識普及度都會影響拍賣效果。 兼併是同類優質企業吞併劣質企業的一種理性行為,兼併需要 投資銀行的合理引導,兼併者要注意依法兼併,注意法律法規的完善、準確。

兼併也有其局限性,這主要表現在兼併者的資金實力和管理水平,若資金實力不足,銀行可以注人 信貸資金解決,對管理水平的制約則需謹慎行事。 租賃,特別是 經營租賃,為 固定資產提供了變現的可能,特別適用於大型機械設備、閒置房產和土地等,在不影響處置變現的前提下,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可適當地採取對外經營租賃的方式,以租養房填補 抵債資產的費用支出,否則這些 閒置資產將因時間的推移而貶值甚至報廢,而每年銀行為此還要支付一些維護及管理費用。 固定資產的處置(主要是房產)是建行資產保全的難點, 經營租賃為我們展示了廣闊的空間。對於短時間內難以處置變現、價值較大的房產,必要時可以通過委託政府主管部門對外招商引資或採取推介會的方式,及時向中外客商推介,尋找合作夥伴,必要時銀行可提供一定比例的 按揭貸款支持。

全面推行商業票據的結算服務

商業匯票最集中地體現票據所具有的信用、支付和 融資等各種經濟功能,它是票據的典型代表。目前我國民營企業仍然習慣於 匯兌、 銀行匯票和 托收承付等傳統 結算工具,傳統結算工具除具有支付功能外沒有信用和融資功能。在 資金短缺的 民營企業中,大力推行商業票據很有必要。除發揮其支付功能外,更要通過票據的 背書、 承兌、 貼現、 質押等方式充分發揮其信用和融資功能。要充分發揮商業票據的各種功能,貼現、 轉貼現與 再貼現是票據流通中不可缺少的環節,也是促進商業交易,清償 債務的客觀需要。目前,主要是要解決好商業票據開出的平台降級問題及承兌上諸多限制,使商業票據結算在結算體系中占比有一個大幅度的提高。

參與剝離、非剝離 貸款企業債轉股、 債務證券化的管理工作債轉股是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將銀行對企業的貸款轉化為對企業的持股。 債務證券化就是 金融機構將其 資產(包括各種 貸款和應收債權)匯集成組,經過 擔保和 信用加強,以證券形式在 資本市場上出售給投資者的過程,即將已有的信用工作( 銀行信貸等)重新組合成新的證券進行 直接融資,其目的在於吸收潛在的 戰略投資者,進行 投資主體的置換,將國有投資主體轉化為勞動者投資主體。 資產管理公司正在全面實行 債轉股,成為企業的階段持股者。(五)樹立行銷觀念,積極開展 資產保全行銷工作目前資產保全業務缺少行銷觀念,資產保全業務的某些報表統計工作數據失真,信息失靈,尚處於對 會計核算不足部分的補充,不能給 信貸工作提供解釋,沒有真正起到助手、參謀作用,與信貸工作銜接較差,存在脫節狀態。資產保全工作沒有從市場的角度、客戶的角度加以宣傳,未能將自身推介到市場,所以要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不同措施,通過向市場推介的方式,推介給 優質客戶,企業之間與銀行之間互相連動,優勢共享,藉助市場的魔力將銀行的 不良資產推介到優質企業,減免不良貸款本息,從而達到盤活不良貸款的目的。

藉助、利用金融衍生產品

消化、盤活 不良資產目前, 金融創新在世界範圍內正蓬勃興起,方興未艾。我們所指的金融衍生產品,指的是 期貨、 期權、 互換、 期指和 遠期利率、 代理業務、 財務顧問。這些金融衍生產品雖然風險較大,但收益很高。只要我們善於把握時機,處理穩妥,專家操作,仍不失為銀行 信貸資產保全的有效措施之一。總之,我們要敢於更善於利用國際金融界一切 金融創新產品,這是盤活 銀行不良貸款,保全銀行 信貸資產不受或少受損失的希望之所在。

措施特徵

一、保全措施是強制性的和臨時性的。保全的措施包括 查封、扣押、 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一經保全,當事人就不得再做處分。但是如果被申請人提供了有效的 擔保,或者案件已經審結無須擔保的,則法院應解除保全措施。

二、保全範圍限於請求的範圍和與案件有關的財產,該財產的價值不應超過仲裁請求的數額。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也不能侵害當事人的人身權利。

三、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決定不應對當事人的爭議標的作出實體上的決定,即不能通過保全來確定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義務。在涉外仲裁案件中,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有重要的意義。正確、及時地申請和採取保全措施,對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順利執行仲裁裁決都有重要意義。

申請條件

民事訴訟中,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是否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提供保全財產的線索

1、財產為機動車的,應提供機動車牌號、車輛管理機關;

2、財產為房地產的,應提供房地產處所及權利人姓名(名稱),並提供房地產登記機構出具的房地產登記材料;

3、財產為個人銀行存款的,應提供開戶銀行名稱、儲戶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帳號;

4、財產為 單位存款的,應提供開戶銀行名稱及帳號;

5、財產為股票或者 股票帳戶內資金的,應提供股東帳戶號及 證券交易指定場所;

6、其他財產,應提供財產的名稱、種類、規格、數量、價值、所有權人、所在地等詳細情況以及相關證據。

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提供擔保

1、當事人以 現金擔保的,應按財產保全標的額的30%交納保證金;

2、當事人以實物 擔保的,應提供價值相當於保全標的額50%以上的房地產或者機動車作擔保;採取異地扣押措施的,以及 凍結被申請人 股票帳戶或資金帳戶、 期貨契約等具有高風險性 資產的,應當提供價值相當於保全標的額80%以上的房地產或者機動車作擔保。當事人以實物 擔保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產或者機動車權利人出具的擔保書,擔保人的工商登記資料或者身份證。

(2) 房地產或者機動車的權利證書。以 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權證原件及房地產登記機構出具的房地產登記材料;以機動車擔保的,提供機動車登記證原件、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原件、汽車行駛證複印件(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對)。

(3)以實物擔保的,該實物上不得設有 抵押等他項權利。

3、當事人以信譽保證的,應當以當事人以外的法人為保證人。保證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最近一個月的 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基本帳戶開戶銀行或審計機構出具的 資信證明。保證人的註冊資金和淨 資產額均不得低於財產保全標的額。

保證人提供虛假 資產負債表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訴前保全

當事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應提供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情況緊急的依據。同時按照上述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的要求提供保全財產的線索,並提供相當於財產保全標的額的現金 擔保。人民法院裁定採取保全措施後,申請人於15日內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