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

根據《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保山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保辦字〔2015〕50號)、《中共雲南省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市場整合的指導意見》(雲人社發〔2015〕188號)精神,撤銷保山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保山市人才交流中心。設立“保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為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加掛保山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的牌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就業創業的法規政策。負責就業、失業人員的登記管理,勞動力資源調查和就業、失業狀況統計分析,保持就業局勢穩定;指導校園工作站、園區工作站、社區工作站相關工作;承辦市本級業務。

(二)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人才服務的法規政策。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人才服務管理;負責向轄區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基本人才服務;開展創業服務,指導創業示範園、創業苗圃園、眾創空間、創業孵化器和加速建設工作;承辦市本級業務。

(三)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失業保險的法規政策。負責失業保險經辦管理工作,失業保險擴面和基金征繳;開展失業動態監測和調控,預測預警失業率變化狀況;組織實施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和權益保障的政策;承辦市本級業務。

(四)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創業促進就業的法規政策。負責創業小額貸款的統計分析,協調和指導相關部門、機構開展創業小額貸款工作;承辦市本級業務;承辦市創業小額貸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法規政策。負責服務管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相關工作;承辦市本級業務。

(六)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和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並提供相應的服務;承辦市本級業務。

(七)負責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對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者等重點群體提供專門就業服務;負責勞動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對社會人才開展流動調整、個體戶籍管理、職稱評定、黨團工會組織關係管理服務;承辦市本級業務。

(八)負責就業專項資金的預決算及使用管理;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及使用管理;負責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承辦市本級業務。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就業創業的法規政策。負責本局綜合協調和政務運轉工作;負責擬定本局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和監督檢查;負責本局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檔案資料管理及接待聯絡工作;負責擬定本局綜合性材料、主要領導講話等;負責本局政務信息和宣傳工作;負責本局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的行政事務、安全保密和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本局辦公設備和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自身能力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財務科

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財務管理的法規政策。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基金、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的預(決)算編制、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失業保險基金、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組織實施失業保險基金、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的稽核、監督檢查;負責指導和規範全市就業系統的財務管理;負責本局辦公設備的採購和固定資產的賬目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財務收支預(決)算編制和經費的管理使用;負責公益性崗位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各類報表統計和上報工作;承辦市本級業務。

(三)就業綜合科(加掛對外勞務合作辦公室的牌子)

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就業創業的法規政策。負責就業、失業人員的登記管理,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工作;組織實施就業專項活動,組織實施勞動力資源調查和就業、失業狀況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服務管理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標準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邊民入境就業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園區工作站、社區工作站開展相關工作;承辦市本級業務。

(四)失業保險業務科

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失業保險的法規政策。負責失業保險擴面、基金征繳、繳費基數核定、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和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和權益保障的政策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全市失業保險信息化系統建設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失業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台賬;開展失業動態監測和調控;承辦市本級業務。

(五)小額貸款科

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創業促進就業的法規政策。負責制定全市創業小額貸款的政策、法規和工作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和規範小額貸款工作流程及標準;負責制定創業小額貸款擔保風險防範和處置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小額貸款的統計分析;協調和指導相關部門、機構開展小額貸款工作;承辦市創業小額貸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市本級業務。

(六)人才服務管理科

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人才服務的法規政策。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人才服務管理;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相關就業創業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校園工作站開展相關工作;指導創業示範園、創業苗圃園、眾創空間、創業孵化器和加速建設工作;負責社會人才流動調整、個體戶籍管理、職稱評定、黨團工會組織關係管理服務;負責轄區內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建設工作;負責向轄區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基本人才服務;承辦市本級業務。

(七)信息統計科

貫徹執行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就業創業的法規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公共就業和人才信息,並提供相應的信息服務;負責雲保“網際網路+公共就業服務”系統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本局機房和網路管理維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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