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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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抵押權
抵押權制度是民法中古老的擔保制度,在擔保物權中處於核心的位置,被稱為“擔保之王”。自1995年中國的《擔保法》頒布以後,學界對於抵押權的討論就沒有停止過...
歷史考察 發展趨勢 中國的立法 注意問題 -
抵押權人
抵押權人,是指對債務人享有債權,並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抵押物優先受償的人。抵押權人就是受抵押擔保的債權的債權人。 抵押權是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
積極權能 處分權 消極權能 案例介紹 意義 -
土地抵押權
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作債務履行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的權利...
定義 契約 特徵 客體範圍 登記制度 -
最高額抵押權制度
最高額抵押權制度是一種特殊的抵押權,為現今多數國家民法,如德國、日本、瑞士等國民法所承認。中國的《擔保法》亦對最高額抵押權作了規定。由於最高額抵押權在中...
價值分析 法律特徵 設立要求 效力範圍 保債權確定 -
房屋抵押權
房屋抵押權是指抵押權人對抵押人提供的抵押房屋,在債務人逾期不清償債務時,依約定或法律規定,以房屋折價充抵債務,或者變賣、拍賣抵押房屋,從該價款中優先接受...
效力 效力的終止 法律特徵 -
最高額抵押權
最高額抵押權是一種特殊的抵押權,為現今多數國家民法,如德國、日本、瑞士等國民法所承認。中國的《擔保法》亦對最高額抵押權作了規定。
基本信息 價值分析 法律特徵 設立要求 效力範圍 -
抵押權人權利
抵押權人權利指的是抵押權人擁有的權利,包括保全,處分和受償權。
內容 相關規定 -
抵押權契約
抵押契約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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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保全
契約保全制度,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致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受到危害,而設定的保全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
契約保全 制度介紹 歷史沿革 制度特徵 制度功能 -
稅收保全制度
稅收保全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預防納稅人逃避稅款繳納義務,以使稅收收入得以保全而制定的各項制度。稅收保全制度具體表現為各類稅收保全措施的實行以...
稅收保全制度的要點 我國稅收保全制度的立法現狀 我國稅收保全制度的立法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