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八旗佐領名。由順治、康熙年間歸附不返之俄羅斯人編立,隸鑲黃旗滿洲第四參領。康熙二十二年(1683) 初置時為半個佐領。康熙二十四年後續有俄羅斯人投誠不返,始編為整佐領。其佐領員缺,原由五郎格里父子相繼管理,後改由滿洲大臣兼管,鹹豐十年(1860) 復定為該驍騎校專缺升補。佐領下人準任五品以下武職,馬甲、養育兵等與滿洲一體挑補,同治十年(1871) 並準挑補綠營旗缺馬甲及升補綠營額外外委。
概況
俄羅斯佐領的構成主要分為二部分,主體部分是俄羅斯降人,其中最早編入滿洲八旗是在順治時期,“順治五年即1649年,俄國人伍朗格里願歸順中國,被編入牛錄,授副佐領。該佐領隸鑲黃旗,順治年間兩次來京”。(37)有人認為伍朗格里最初可能在盛京等地編旗,後來才遷居北京。“被俘的阿爾巴津人就被列入當時的披甲階層。他們屬於滿洲八旗的鑲黃旗,編入順治五年(1648年)設立的一個佐領。這個佐領可能就是由俄國俘虜的後裔組成的,因此在阿爾巴津人給皇帝的呈文(1860年11月28日)中將之稱為俄羅斯佐領。”(38)因俄羅斯人丁不夠單列佐領標準,故未單獨編設佐領。另一部分包括來自俄國的逃人,如卡爾梅克人(39)及其他因為各種原因於17世紀離開西伯利亞的異族人。“在他(伍朗格里)的領導下,以瓦西里為頭領(分得撥什庫(40))的阿爾巴津人加入了俄羅斯佐領。”(41)
關於該佐領的形成過程,清朝官修史書《欽定八旗通志》記載:“第四參領第十七佐領,系康熙二十二年將尼布綽等地方取來鄂羅斯三十一人及順治五年來歸之鄂羅斯伍朗各里、康熙七年來歸之鄂羅斯伊番等編為半個佐領,即以伍朗各里管理。後二次又取來鄂羅斯七十人,遂編為整佐領。”(42)據此可知,最早歸附的俄羅斯人有順治五年的伍朗各里一人;第二批是康熙七年歸附的宜番(或伊番、伊萬)等人;第三批人數較多,即康熙二十二年從尼布楚等地方取來俄羅斯人31名(此年共獲俄羅斯人33名,其中有2人遣歸)。俄國文獻記載此年七月,“阿爾巴津(雅克薩)總管……派格里什卡·斯捷潘諾維奇·梅利尼克等20名軍役人員自阿爾巴津堡沿阿穆爾河下行去貝斯特拉亞河一帶為我皇(沙皇)徵收實物稅。他同時還派自由獵人47名與之同行,既為行獵,也為壯大聲勢。此行總計67人……自阿爾巴津堡沿阿穆爾河順流而下,航行11日後,突與岬後閃出來的中國人不期而遇”,(43)結果被清軍俘獲30餘人。此事中方文獻亦有記載:“羅剎諸人沿黑龍江而下,遇我將卒,降其三十餘人。”(44)《清聖祖實錄》對此亦有大體相同記載。(45)
《欽定八旗通志》引文中所指“後二次”即前文所述的康熙二十三年、二十四年所俘及投誠的俄羅斯人,但具體人數並非其所載的70人,筆者據《清聖祖實錄》、《平定羅剎方略》、《哥薩克在黑龍江上》等文獻記載統計,應為77人。
如上所述,俄羅斯佐領的編設經歷了近40年的歷程,最早編旗是在順治五年,而集中編旗是在康熙年間,康熙二十二年九月,“戶部議復:羅剎歸順人機里郭禮等,應交與正白旗,編入佐領下。上曰:羅剎歸順人頗多,應令編為一佐領,令其彼此相依,庶有資藉。”(46)這樣在康熙皇帝的欽定下,遷入北京的俄羅斯人被編為鑲黃旗滿洲第四參領第十七佐領,史稱“俄羅斯佐領”,駐地在北京城東直門內的胡家圈胡同。因俄羅斯人丁最初不足編為一整個佐領,康熙二十二年先編設半個佐領,二十四年始成一整佐領,當時佐領中有150人。(47)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對俄羅斯佐領編設情況亦有明確記載:
康熙帝諭將投誠俄人歸入上三旗
康熙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戶部題:投誠羅剎四十人,不足編為半個佐領,酌量歸入上三旗內。
上曰:此議亦當,但率領投誠之人,不與議敘,實屬可憫;應量給伊等原帶品級。(48)
首任俄羅斯佐領即為伍朗格里。(49)關於佐領的人選情況,清人福格所撰《聽雨叢談》及官修《欽定八旗通志》有詳細記載:“鑲黃旗滿洲內有俄羅斯佐領一缺,原命俄羅斯人伍朗格里管理,後隸滿洲官員領之。”(50)“伍朗格里故,以其子羅多琿管理。羅多琿故,以大學士馬齊兼理。”(51)後來,由理藩院尚書阿靈阿接管俄羅斯佐領,阿靈阿去世後,佐領續以尚書德明、大學士尹泰兼理。這樣,清政府不僅將來自遙遠異國的俄羅斯人編入滿洲八旗,還被編入最嫡系由皇帝直接領屬的上三旗,成為世襲披甲階層並駐防於京師重地。
有清一代,八旗俸餉因旗分、兵種及等級、地區、入旗時間及部、族等有別而存在各種差別。首先是旗分有別。滿洲統治者實行“首崇滿洲”的政策,八旗內部存在各種等級及差別。同為旗人,滿洲、蒙古、漢軍地位與待遇依次遞減,且“上三旗”和“下五旗”有別,即編入上三旗者要優於下五旗;而同在滿洲旗分內,遷居京旗者要優於駐防東北者。俄羅斯佐領編入上三旗的鑲黃旗且駐防北京,其待遇要好於赫哲等其他“新滿洲”。其次,八旗兵丁視兵種之別而有等級之分。就京旗駐防兵丁來說,大致有三等:一等為領催、前鋒;二等為馬甲;三等為步甲。餉銀祿米的發放即依照等級高低而有多少之別。(52)其中京旗領催、前鋒每月餉銀4兩,馬甲3兩,步甲、養育兵2兩;而駐防領催、前鋒為3兩,馬甲2兩,步甲、養育兵僅1兩。京旗餉米約為駐防的4倍。(53)俄羅斯佐領為京旗,故俸餉等待遇要高於駐防“新滿洲”。可見,俄羅斯披甲憑藉其特殊身份享受著相對於布特哈、錫伯、鄂倫春等“新滿洲”較好的待遇。
此外,未成年披甲子弟(即西丹)可獲得披甲俸祿的一半,即每月一兩半銀子和一部分祿米。沒有孩子即沒有兒子的寡婦以及失去雙親的女孩也依此例領取俸祿。過年時,額外獲賜一個月的俸銀。同時,清政府在俄羅斯佐領旗人遇有紅白喜事時,亦賞賜紅白事例銀,作為官兵操辦喜喪之事的資助,其中驍騎校、領催等軍官妻子喪葬時可享受與其相同的喪葬賞銀。
職責
有清一代,俄羅斯佐領為清政府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因其特殊身份,早在雅克薩戰爭前,康熙皇帝就曾招募俄羅斯人(主要是卡爾梅克人)為其效力。雅克薩戰爭期間,俄羅斯人主要擔負偵察敵情與戰地招撫、勸降的任務,戰後又被委以翻譯、教習、侍衛等職責。
偵察敵情:入旗後一些俄羅斯人即被派往黑龍江抗俄前線,俄羅斯人的主要任務是偵察敵情。如康熙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羅剎酋長杯敦遣人來求飲食,因遣驍騎校宜番等往給飲食,因察其虛實動靜”。(55)同時,俄羅斯人提供的偵查情報也反映在一些耶穌會士製作的地圖中,在《尼布楚條約》簽訂前的中俄邊界談判過程中,“耶穌會士們還拿一幅西伯利亞全圖給我們看,地圖上標著所有城堡,並註明每個城堡駐防的人數;據教士們告訴我們,上述情報都是那些俄奸提供給汗(指清朝皇帝)的,目的想博得汗的寵信”。(56)這些偵察活動所獲敵情,使清軍得以詳細了解雅克薩城俄軍人數與布防、武器糧草及援兵等情況,這些俄羅斯人偵察所獲珍貴情報為保障戰爭勝利及外交談判做出了重要貢獻。
戰地招撫、勸降:康熙皇帝優待俄羅斯降人,並非完全簡單地寬大為懷,而是考慮到黑龍江流域抗俄前線戰事的需要。此事在《清聖祖實錄》中多有記載,康熙二十二年四月,“遣官兵與奉命赴羅剎甲士宜番,馳至雅克薩宣諭,兼觀其形勢若何,再議進止機宜”。(57)同年七月,馬喇等奏請:將“所獲宜番、米海羅莫羅對二人,賞以衣帽,遞至薩布素處放還,請飭理藩院作書,即令宜番持去”。(58)九月,康熙帝上諭理藩院尚書阿穆瑚琅:“明白具文,遣招降羅剎內宜番、米海羅莫羅對,執書曉諭。彼有何言,令其回奏。”(59)上文中提到康熙二十五年時宜番尚在為清軍偵查敵情,則此宜番在完成任務後至少在康熙二十五年前已返回復命,並最終留在中國,隨後編入俄羅斯佐領之中。而米海羅莫羅對與米海羅是否為同一人尚不得而知,因米海羅為康熙二十三年才被宜番所招撫,如為同一人,有人認為宜番、米海羅不可能同時於康熙二十二年被清政府派遣前往招撫俄羅斯人,存疑待考。另外,“其新投誠羅剎內鄂佛那西、費禮普,令馳驛至薩布素處,酌遣招撫”。(60)這些俄羅斯降人在編入八旗後很快被送往黑龍江前線,承擔信使及招撫等任務。
俄羅斯人的主要任務還包括在戰地前向自己同胞喊話,宣傳清軍不殺害俘虜的優待政策,號召、動員他們投降清朝皇帝。驍騎校宜番即曾參與招降俄羅斯人,康熙二十三年,“遣宜番等造其居,開諭之……招撫羅剎米海羅等二十一人”。(61)《歷史文獻補編——十七世紀中俄關係檔案選譯》中也記載:“原由阿爾巴津叛逃、現充中國通譯的叛徒開始呼喊俄人投降博格達汗。”(62)“往昔背叛我皇陛下之俄人伊瓦什卡·阿爾捷米耶夫、阿加豐卡·濟良、斯堅卡·韋爾霍圖爾等充任通譯,將他們(指格里什卡·梅利尼克等被俘哥薩克)押到中國將軍帳前,對他們進行了審問。這些叛徒對彼等言道:汝等同夥格里什卡·梅利尼克等29人均已投降博格達汗。”(63)
這種攻心戰在第二次雅克薩戰爭中更是收到了奇效,被圍困的哥薩克士兵看到敵人陣營中有自己的同胞,消除了顧慮。正是在已投降者的勸降下,固守雅克薩的哥薩克在彈盡援絕的情況下最終決定放下武器。“阿爾巴津人看到敵營中已有自己的同伴,又看到對方兵力雄厚,所以非常害怕此時如不自動投降,就會遭到必然覆滅的下場;而且他們還構想,如不抵抗就投降,也許會得到中國皇帝的赦免。於是他們便聽從了叛變投敵者的話。”(64)可見,這些俄羅斯人不僅參加了雅克薩戰爭,而且在勸降的關鍵時刻立有功勞,為儘快結束戰爭,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做出了突出的貢獻。
俄羅斯人與其他編入滿洲八旗的旗人一樣,以當兵為基本職業,並領有俸餉。因其嫻熟火器,多承擔清軍火槍教習、出征等職責;而掌握俄文的技能又使其職司翻譯和俄文教習。
火槍教習:有些哥薩克文化水平不高,但能征善戰,且素習火槍,已編入滿洲八旗的俄羅斯人即被安排負責教習清軍使用火槍。康熙十五年,俄國使者尼古拉·斯帕法里訪問北京後,回憶說:“目前在中國共有十三名俄國人,其中僅有兩名是在阿穆爾河(黑龍江)被俘的,其餘的都從邊境城堡特別是阿爾巴津(雅克薩)逃來中國的……汗錄用了他們,發給他們薪俸,並讓他們成了家。……他們目前都在教中國騎兵和步兵如何使用火槍。……這些俄國逃亡者經常去耶穌會教堂,其中有幾名已被送去[軍隊]服役。”(65)可見,俄羅斯人因嫻熟火器而負責教授清軍在騎戰和步戰中如何使用火槍。
奉調出征:“新滿洲”八旗素以騎射嫻熟而名聞天下,而以驍勇善戰著稱於世的俄羅斯人嫻熟火器,康熙年間清軍與卡爾梅克人開戰,清政府即曾命令俄羅斯旗人奉調出征。據《俄國駐北京傳道團史料》記載:臨出發時他們把司祭(有人認為是馬克西姆)的頭剃光,只在後腦勺留下一條像滿洲人那樣的辮子,帶著他一塊兒出征去了。(66)
翻譯:中俄交往較晚,且言語不通,甚至在簽訂《尼布楚條約》時不得不起用通曉拉丁語的耶穌會士張誠和徐日升。而俄羅斯降人中有的文化程度較高,俄文既能讀能寫,又很快掌握了中文,一些俄羅斯旗人在衙門中遂承擔翻譯工作。據一位來自托博爾斯克地方的俄羅斯人曾寫信給其兄弟稱:“他本人現在部院擔任翻譯,因他能閱讀和書寫俄文,也學會了中文,因而勝任翻譯俄文檔案。”(67)依例,俄羅斯佐領負有為朝廷翻譯、謄抄中俄往來文書之責,在康熙四十六年羅多琿身故以前,中俄兩國外交文書的翻譯工作主要由其承擔。從十二月二十四日開始,換成庫茲瑪、伊凡等人。清代的內閣檔案亦多次提到:“由本衙門將俄羅斯察罕汗之俄文奏書,交羅剎人希圖班、鄂果番、侍衛羅多渾等翻譯”;(68)或者將致俄羅斯國書,交“俄羅斯牛錄小領催庫西瑪、雅稿、伊凡、尼坎等,與理藩院主事伊林驗同譯成俄羅斯文”。(69)在俄文文獻中,雅科夫·薩文(又稱雅稿(70)、雅槁(71)、雅郭布(72))一直被稱為“通譯”。但這些俄羅斯人的俄文還不是十分精通,只能翻譯一些簡單的來往公文。
俄文教習:(73)《尼布楚條約》簽訂後,中俄貿易迅速發展起來,邊界交涉不斷增多,文書往來頻繁。為了處理對俄關係,清政府於康熙四十七年開設俄羅斯文館(初名“俄羅斯學”),“內閣理藩院之俄羅斯學為八旗習俄羅斯字學生而設,所以通象譯也”,(74)主要培養急需的俄文翻譯人才。康熙皇帝對培養俄文翻譯十分重視,文館俄語教習最初從定居北京的滿洲鑲黃旗俄羅斯佐領(降人及後裔)中遴選充任。七月,大學士馬齊奏請從俄羅斯佐領中選擇“善於俄文者,派為教授”。小撥什庫(領催)庫茲瑪(又稱庫西瑪(75)、庫錫瑪(76)、庫希瑪(77))和披甲伊凡最先被選定為文館教習,而後又有雅科夫參與。同時,俄文教習還擔負為清廷翻譯中俄往來公文之責。
但是,來自俄羅斯佐領的俄文教習大多為雅克薩戰俘後裔,即出生於北京的第二代中俄混血兒,他們普遍沒有接受過正規的專業教育,俄文水平有限,既不懂文法,語言水平也不高,僅能教授俄羅斯文館學生基礎的俄語知識,無法培養高水平翻譯人員。康熙五十年,他們因不能勝任教習工作,雅科夫等人奏請:“從前俄國來文內有難譯之處,均諮詢老俄人。現老俄人漸次亡故,俄國事件關係重大,倘再來文,誠恐難解之處不能成譯。”(78)另外,教習隊伍不夠穩定,長期執教者不多。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伊凡辭職,而庫茲瑪和雅科夫辭職未獲批准。直至雍正十二年(1734年),俄國來函仍由他們翻譯繕寫,被稱作“俄羅斯館先生”。(79)康熙五十年底,清政府還從盛京的俄羅斯降人中選中尼堪(又稱尼坎(80))來北京教授俄文,任職時間不長,康熙五十三年後即不見於記載。至乾隆朝,因俄羅斯佐領下也無可堪充任教習之人,即以俄羅斯文館學生暫行管理。(81)
結局
在八旗這個多民族的大熔爐里,除“滿洲”人外,其他少數民族成員大多都經歷了“脫胎換骨”的改造。與其他被編入滿洲八旗的非滿洲人一樣,俄羅斯人也概莫能外,在編入滿洲旗分後,其語言姓氏、婚喪習俗、宗教信仰等文化風俗諸方面均受到滿洲文化的強烈影響。服飾上,清政府規定被征服編旗的異族人必須服用滿式衣冠,俄羅斯旗人脫下了粗呢外衣,穿上綢緞、棉布衣服,脫下獸皮鞋帽,換上中式鞋帽。(82)髮型上,作為降順的重要標誌,俄羅斯人也改從滿族髮式。語言姓氏上,俄羅斯人編旗後,因擔任翻譯、教習及與滿人交往所需,一些人逐漸掌握了滿文滿語,並取了滿洲名字,如伍朗格里、其子羅多琿(羅多渾)、孫子福壽都是滿洲名字;另外在俄國傳教士的文獻記載中,很多俄人及其後裔也取滿名,如伊萬叫德成,格里戈里叫友發,帕維爾叫民泰。(83)婚喪習俗上,俄羅斯人遵守中式生活方式及風俗習慣,改以中式婚禮娶妻,死後請和尚誦經。宗教信仰方面,俄羅斯人定居北京並娶中國姑娘後,受中國妻子宗教信仰的影響,他們不再與其司祭來往,而改奉妻子的宗教(佛教、道教等)信仰,其後裔(包括馬克西姆神父的孩子)根本不去教堂領洗、做懺悔與禱告。(84)這一系列變化表明,經過一段時期的融合,這些以“新滿洲”形式編旗的俄羅斯人已從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到文化習俗、思想意識等方面全面滿化,逐漸融入滿族社會,並最終融入滿洲共同體之中。隨著歲月的流逝,從而完成了由俄羅斯而“新滿洲”,由“新滿洲”而“滿洲”的轉變,客觀促進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歷史進程。新中國成立後開展民族識別時,俄羅斯旗人後裔都被歸入了滿族,成為滿族大家庭中的一員。
部分注釋
(37)[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閻國棟、肖玉秋譯:《東正教在華二百年史》,第21頁注釋8。
(38)俄羅斯佐領中起初僅有佐領1人、驍騎校1人、領催5人、馬甲20人並隨甲(披甲子弟)14人。見[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閻國棟、肖玉秋譯:《東正教在華二百年史》,第30頁注釋4。
(39)卡爾梅克人系衛拉特蒙古後裔,少數人信仰東正教,大部分人信仰藏傳佛教。準噶爾部強盛時土爾扈特部遷至伏爾加河畔,後沙俄勢力擴張並欺凌土爾扈特部。為擺脫沙俄控制,乾隆三十六年(1771)在渥巴錫汗率領下,土爾扈特大部東歸中國;約1/3被圍未能東歸則繼續留在當地,接受沙俄統治並為其作戰。
(40)清代八旗低級軍官名。“撥什庫”,滿語boo okū“催促人”之意,漢名“領催”。“分得撥什庫”,漢名“驍騎校”,設於佐領之下,正六品。
(41)[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閻國棟、肖玉秋譯:《東正教在華二百年史》,第30—31頁。
(42)《欽定八旗通志》卷3,《旗分志三》,吉林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44—45頁。
(43)[俄]古文獻研究委員會編、郝建恆等譯:《歷史文獻補編十七世紀中俄關係檔案選譯》,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335頁。
(44)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上冊,“理藩院為要俄遣還逃人撤出侵地事致雅克薩俄官咨文”,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50頁。
(45)《清聖祖實錄》卷111,康熙二十二年七月戊戌條記載:“阿達哈哈番馬喇等奏:索倫總管博克等所獲羅剎及軍前招降者,共選五人,遵旨送京,餘二十六人皆迫於大兵,始行投誠。索倫距羅剎近,不宜久留,應一併解至。議政王大臣等議,送京交戶部安插。”
(46)《清聖祖實錄》卷112,康熙二十二年九月乙未。
(47)參見[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閻國棟、肖玉秋譯:《東正教在華二百年史》,第21頁注釋8。
(48)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上冊,“康熙帝諭將投誠俄人歸入上三旗”,第56頁。
(49)[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閻國棟、肖玉秋譯:《東正教在華二百年史》第21頁注釋8記載:“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伍朗格里被封為世襲佐領。伍朗格里的這個封號傳至其孫福壽,因福壽無後,始為鑲黃旗所公有”。
(50)(清)福格:《聽雨叢談》卷1,《滿蒙漢旗分》,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6頁。
(51)《欽定八旗通志》卷3,《旗分志三》,第45頁。
(52)參見陳鵬:《清代東北地區“新滿洲”研究(1644-1911)》,東北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8年,第156—157頁。
(53)參見(清)薩英額:《吉林外紀》卷5,《俸餉》,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67頁。
(54)參見[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閻國棟、肖玉秋譯:《東正教在華二百年史》,第290—291頁。
(55)(清)鄂爾泰等修:《八旗通志》(初集)卷153,《名臣列傳十三·郎談》,第3887頁。
(56)[英]約·弗·巴德利著,吳持哲、吳有剛譯:《俄國·蒙古·中國》下卷第二冊,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第1528頁。
(57)《清聖祖實錄》卷109,康熙二十二年四月丙子。
(58)《清聖祖實錄》卷111,康熙二十二年七月戊戌。
(59)《清聖祖實錄》卷112,康熙二十二年九月丁丑。
(60)《清聖祖實錄》卷113,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癸未。
(61)《清聖祖實錄》卷114,康熙二十三年正月辛酉。
(62)[俄]古文獻研究委員會編、郝建恆等譯:《歷史文獻補編——十七世紀中俄關係檔案選譯》,第335頁。
(63)[俄]古文獻研究委員會編、郝建恆等譯:《歷史文獻補編——十七世紀中俄關係檔案選譯》,第336頁。
(64)[俄]尼·伊·維謝洛夫斯基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俄語編譯組譯:《俄國駐北京傳道團史料》第一冊,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21頁。
(65)[英]約·弗·巴德利著,吳持哲、吳有剛譯:《俄國·蒙古·中國》下卷第二冊,第1528頁。
(66)參見[俄]尼·伊·維謝洛夫斯基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俄語編譯組譯:《俄國駐北京傳道團史料》第一冊,第29頁;另,[俄]尼古拉·阿多拉茨基著,閻國棟、肖玉秋譯:《東正教在華二百年史》第38—39頁亦有記載。
(68)《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上冊,第78頁載:“內閣關於俄使文紐科夫呈遞國書及接受清廷敕書記事”。
(69)《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上冊,第318頁注釋。
(70)參見《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上冊,第295頁注釋。
(71)參見《清高宗實錄》卷539,乾隆二十二年五月丁巳。
(7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譯編:《雍正朝滿文朱批奏摺全譯》(下冊),第2518頁。
(73)學界對此問題已有研究,參見肖玉秋:《清季俄羅斯文館延聘俄人教習研究》,《史學月刊》2008年第12期。
(74)(清)何秋濤:《朔方備乘》卷13《考七·俄羅斯學考敘》,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64年版,第282頁。
(75)參見《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上冊,第289頁注釋。
(76)參見《清高宗實錄》卷539,乾隆二十二年五月丁巳。
(77)參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譯編:《雍正朝滿文朱批奏摺全譯》(下冊),第2518頁。
(78)高文風:《我國的第一所俄語學校——俄羅斯文館》,《外語學刊》1979年第2期。
(79)《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下冊,第622頁注釋記載:“雍正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票簽處交來軍機處呈覽之一件俄羅斯文書,主事薩木寶珠等收下,交俄羅斯館先生雅稿、庫西瑪等翻譯繕清。”
(80)參見《清代中俄關係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上冊,第318頁注釋。
(81)參見《清高宗實錄》卷539,乾隆二十二年五月丁巳。
(82)參見[俄]尼·伊·維謝洛夫斯基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俄語編譯組譯:《俄國駐北京傳道團史料》第一冊,第28頁。
(83)參見[俄]尼·伊·維謝洛夫斯基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俄語編譯組譯:《俄國駐北京傳道團史料》第一冊,第72、74頁。
(84)參見[俄]尼·伊·維謝洛夫斯基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俄語編譯組譯:《俄國駐北京傳道團史料》第一冊,第70、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