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利·司馬義

依利·司馬義

依利·司馬義,男,維吾爾族,1962年10月出生,新疆葉城縣人。1978年11月參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石油西部管道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16年9月, 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8.09-1980.02,新疆輸油四泵站農場再教育;

1980.02.1984.10,新疆石油管理局澤普輸油處電影隊職工;

1984.10-1987.08,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瑪依電視台幹部;

1987.08-1989.06,中央民族學院政治思想教育專業學員;

1989.06-1989.11,塔里木石油勘探開發指揮部克拉瑪依電視台幹部;

1989.11-1992.08,塔里木石油勘探開發指揮部公共關係辦公室幹部;

1992.08-1996.05,塔里木石油勘探開發指揮部公共關係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6.05-1998.0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州政府黨組成員、州長助理;

1998.05-1999.0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正處級秘書;

1999.09-2000.01,塔里木石油勘探開發指揮部副局級幹部;

2000.01-2005.0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副廳級調研員;

2005.08-2007.1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2007.11-2007.1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2007.12-2011.0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黨組成員;

2011.06-2015.0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2015.07-2016.09,中國石油西部管道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3月18日,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訊息:中國石油西部管道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依利·司馬義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9月18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中國石油西部管道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依利·司馬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依利·司馬義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私自套用公務車牌;嚴重違反廉潔紀律, 收受禮品,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巨額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 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批辦行政許可事項,干預和插手司法、執紀執法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犯罪。

依利·司馬義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依利·司馬義開除黨籍處分,交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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