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款詞(套裝上下冊)

《侗族款詞:漢文侗文對照(套裝上下冊)》正文收錄的侗族款詞來自侗族款師、巫師的口述資料。 口述者、採錄者、翻譯者詳細資訊見附錄三(《侗族款詞:漢文侗文對照(套裝上下冊)》採訪過的款師、祭師簡介)、附錄四(蒐集翻譯整理者簡介)。 《侗族款詞:漢文侗文對照(套裝上下冊)》收錄了所收集的用漢字記侗音的款詞手抄本和規範為鄉規民約的款碑,分別編輯在附錄一、附錄二。

內容介紹

《侗族款詞:漢文侗文對照(套裝上下冊)》是“廣西少數民族古籍·侗族古籍系列”項目之一。《侗族款詞:漢文侗文對照(套裝上下冊)》正文收錄的侗族款詞來自侗族款師、巫師的口述資料。侗族沒有自己的民族文字,侗族款詞主要靠口耳相傳傳承,只是在明清以後才出現用漢字記侗音的款詞手抄本。因款詞手抄本只是口傳的輔助傳承手段,且目前收集到的手抄本大多內容不全,順序不清,故整理時將口傳資料列入正文。手抄本影印附錄於後。
正文收錄侗族款詞共80條,按內容分類,編為七輯,即創世款、祖宗入村款、約法款、款坪款、風俗款、英雄款、祭詞·經文。
正文採用五對照翻譯整理。第一行為採錄者根據款師、巫師的口述用漢字記侗音記錄的原行;第二行為國際音標標音;第三行為侗文標音;第四行為漢語直譯;為了方便讀者對全文的閱讀,原應作第五行的漢語意譯則集中排在每條款詞之後,注釋放在漢語意譯行。在每輯及多數款詞的前面作了題解,部分款詞後面附有詮釋。題解和詮釋主要介紹該條款詞演唱的場所、歷史背景、風俗等。
每條款詞的後面附有流傳地區、口述者、採錄者、翻譯者姓名和住址及收集資料的時間、地點。口述者、採錄者、翻譯者詳細資訊見附錄三(《侗族款詞:漢文侗文對照(套裝上下冊)》採訪過的款師、祭師簡介)、附錄四(蒐集翻譯整理者簡介)。
《侗族款詞:漢文侗文對照(套裝上下冊)》收錄了所收集的用漢字記侗音的款詞手抄本和規範為鄉規民約的款碑,分別編輯在附錄一、附錄二。附錄一以影印形式收人三本款詞手抄本,每本影印件前附有該抄本的簡要說明。第一本影印件後附有該本的全文五對照翻譯,翻譯整理的原則和做法在抄本說明上有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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