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來鳳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的通知》(來編髮〔2007〕8號)和《恩施自治州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明確來鳳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級別的批覆》(恩施州機編髮〔2007〕46號)等檔案精神,設立來鳳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為隸屬縣政府辦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一、主要職能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集合縣級機關的具體情況,研究制定機關事務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機關政策、制度和辦法,制定後勤體制改革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機關行政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共性問題,對縣級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負責全縣重大活動及縣委、人大、政府、政協重要會議的後勤服務工作;
(四)負責機關綜合辦公樓基礎設施維護及維修、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節能降耗、安全保衛及消防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部分縣級機關辦公用房、附屬用房的建設、分配、調整、維修及其他公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固定資產的管理;
(七)負責機關食堂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縣級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督辦各股室相關工作的落實;負責研究制定本局的重要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並協助局領導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文書和檔案的收發、登記、保管、送閱、催辦、歸檔、清退、移交和檔案印發,印章管理及局機關報刊、圖書資料的訂閱管理;負責局機關人事政工等相關工作;負責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物資的採購、管理、領發;負責資產清理、登記和核銷、管理配置;負責基建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全縣副科級以上幹部的移動通訊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食堂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副科級以上幹部的移動通訊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食堂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及黨建工作;負責文明單位創建工作;負責接待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綜合服務管理股
負責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保潔服務及保潔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中央空調、音響設備、會務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負責花卉租擺及綠化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工作;協助機關食堂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保衛股
負責制定我局轄區內的安全保衛、消防等有關規定、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信訪人員的疏導工作;負責保全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水電等基礎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電梯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監控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人員編制
來鳳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1名。領導指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四、附則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