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案溯因法

E1具有屬性a、b、c E2具有屬性a、b、c E3具有屬性a、b、c

併案溯因法,是指根據若干現象或事實在許多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特徵,去推測這些現象或事實是由同一原因所致的溯因方法
例如,人們多次觀察到物體下落的現象,拋向空中的物體(除了高速運動的人造天體外),無論重物還是輕物,無論是大還是小,都會落於地面。其原因是什麼?科學家認為,這是地球對物體的吸引力所致。
併案溯因法的邏輯模式可表示如下:
E1具有屬性a、b、c
E2具有屬性a、b、c
…………
E3具有屬性a、b、c
如果H,則E1、E2…En具有屬性a、b、c
因此,H
這種方法體現著併案歸納與併案溯因的綜合使用,它在併案歸納概括基礎上,再推測若干案例之所以具有相同特徵的原因。例如:
2002年末至2003年春,中國及世界範圍內30餘個國家和地區先後出現了一種傳播性與感染性極強的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簡稱SARS),又稱“非典型性肺炎”。據報導,2003年初春,廣東幾所醫院先後接診了多名特殊發熱患者,發現他們都有發熱、頭痛、乾咳、少痰和全身酸痛乏力等症狀,部分病人有氣促等呼吸困難症狀,少數進展為呼吸窘迫綜合症,早期白細胞正常或降低,肺部影像學顯示肺炎改變。廣東省衛生廳新成立的專家組對30多名病人症狀分析後認為,這種肺炎症狀不同於人們已知的一般的典型性肺炎,而是一種新病毒引起的肺炎。於是,他們在2003年1月22日的報告中將此病命名為“非典型性肺炎”。
在此例中,廣東省衛生廳專家組的分析,在運用併案歸納概括基礎上又運用了併案溯因推測。
併案朔因法是一種或然性推理方法,其前提與結論沒有必然性聯繫。因此,運用此方法時,一要注意對若干案例之間的相同屬性的歸納概括是否可靠;二要注意若干案例之間的相同屬性是否為同一原因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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