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學人文學院

佳木斯大學人文學院

學院簡史: 佳木斯大學人文學院成立於1999年,由原佳木斯大學師範學院中文系、政治系、歷史系等調整合併組成,目前是佳木斯大學具有鮮明師範特色的規模較大的文科學院。

基本信息

師資力量

人文學院現有教職工94人,其中專任教師82人,教授8人(其中碩士研究生導師3人),副教授34人,講師36人。教師中有博士學位3人,在讀博士5人,有碩士學位31人,在讀碩士11人

獲得榮譽

教學樓 教學樓

近五年來,佳木斯大學人文學院先後承擔科研和教學研究立項課題132項,其中,國家級立項課題1項,省級立項課題36項;發表論文315篇,其中核心刊物31篇;獲得省市廳局級科研成果40項;出版專著、教材32部。

專業介紹

歷史學專業簡介

歷史學(師範類,本科,四年制,文史類,畢業授予歷史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歷史學的基本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夠在中等教育、國家機關、新聞出版及各類企事業單位或領域從事教學、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歷史學科複合型人才。

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 主幹學科:中國史、世界史。主要課程:中國通史、世界通史、史學概論、中國歷史要籍介紹及選讀、外國歷史要籍介紹及選讀、中國史學史、西方史學史、中國傳統文化、教育學、心理學等。

就業方向 在中等教育、國家機關、新聞出版以及各類企事業單位進行歷史學教學和研究的教師、教學研究人員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法學專業簡介

法學(非師範類,本科,四年制,文史類,畢業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育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達到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國家立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活動從事法律工作的套用型、複合型的專門人才。 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 主幹學科:法學理論、憲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國際法。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就業方向 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育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達到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國家立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活動從事法律工作的套用型、複合型的專門人才。

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 主幹學科:法學理論、憲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國際法。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就業方向 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簡介

法學(非師範類,本科,四年制,文史類,畢業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育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達到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國家立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活動從事法律工作的套用型、複合型的專門人才。 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 主幹學科:法學理論、憲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國際法。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就業方向 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
法學(非師範類,本科,四年制,文史類,畢業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育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具有深厚的法學專業知識功底,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達到較高的外語水平,具有創新精神和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國家立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活動從事法律工作的套用型、複合型的專門人才。 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 主幹學科:法學理論、憲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國際法。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商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就業方向 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師範類,本科,四年制,文史類,畢業授予法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理論素養、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既能在中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從事本專業的教學、研究工作,又能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從事以本專業為基礎的宣傳、組織、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複合型人才。

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 主幹學科: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學、教育學。主要課程:思想政治教育學原理與方法、科學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學、中國哲學史、西方哲學史、倫理學、中國共產黨思想政治教育史、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選讀、教育學、心理學等。

就業方向 在中等教育、中等培訓機構從事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學科教學、研究工作,也可在國家機關、新聞出版以及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宣傳、管理工作。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簡介

漢語國際教育(師範類,本科,四年制,文史類,畢業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掌握紮實的漢語基礎知識,具有較高的人文素養,具備中國文學、中國文化、跨文化交際等方面的專業知識與能力,具有漢語教學能力、中華文化傳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際能力的實踐型、套用型語言學專門人才。

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 主幹學科:中國語言文學 主要課程:古代漢語、現代漢語、語言學概論、新聞學概論、套用語言學、比較文學導論、對外漢語教學概論、對外漢語課堂教學研究、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代文學、中國傳統文化概論、寫作、外國語(英語)、教育學、心理學等。

就業方向 在國內外各類學校從事漢語教學工作,在各職能部門、外貿機構、新聞出版、文化管理和企事業單位從事漢語國際推廣相關工作。

漢語言文學專業簡介

漢語言文學(非師範類,本科,四年制,文史類,畢業授予文學學士學位)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紮實的漢語言文學基礎和良好的人文素養,熟悉漢語及中國文學的基礎知識,具有較強的審美能力和中文表達能力,具有初步的語言文學研究能力,同時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傳媒機構以及政府機關等企事業部門從事與漢語言文字運用相關工作的中國語言文學學科複合型人才。

主幹學科和主要課程 主幹學科:中國語言文學 主要課程:文學概論、中國古代文學(含中國古代文學史、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中國現代文學(含中國現代文學史、中國現代文學作品選、中國當代文學)、外國文學、語言學概論、古代漢語、現代漢語、基礎寫作、文秘與寫作、新聞學概論等。

就業方向 能在新聞、文藝出版部門、科研機構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文學評論、文學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傳方面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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